吳鎮烽 | 也談山西大河口㝸鼎的“㝸”字
发布时间: 2020-04-22 15:06:5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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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在微信上看到蘇建洲先生發表的《說山西翼城大河口村M6096:34的“列”鼎》一文,把M6096:34鼎的器主“”釋爲“列”,稱列鼎。張新俊、馬超也將此字釋爲“列”[1]。發掘簡報作者則將這個字隸定爲“”[2],未加解釋。上從巛,下從兄,與鼎銘字形不符。“列”字金文作“”(見晉侯蘇鐘己),左從右從刀,此字上部從所從既不是,下部所從也不是刀而是人。所以,我認爲釋“列”和釋“”均不確。該字應隸定爲“”或“”,即傳世文獻的“弁”字。 

”字,金文中首次出現,下從人,與儿可通用,上部像冠冕,“小”是帽子頂部裝飾,其下“”是帽體,隸定作“冃”(古文帽字),作爲字的組成部分,也可隸定爲作“曰”形(如曼、最等字),與“冒”、“冕”、“冠”、“曼”()字所從相同,故“”字就是“”字。甲骨文有“”字(《類纂》0042),亦應是“”字,“”上的羊角形也是帽頂的裝飾。
《說文·皃部》;“,冕也。周曰,殷曰吁,夏曰收。從皃,象形。”段玉裁注:“,按當云冕屬。”《玉篇·皃部》:“,弁也,攀也,所以攀持髮也。”《說文通訓定聲》:“,冠也。字亦作弁,俗作卞。”《讀書雜志·荀子第六·禮論》王念孫按:“,今經傳皆作弁。”《正字通》:“,弁之本字,冕也。《說文》作,從皃,皃即貌。舊本作,又見部作覍,並非。”又“之訛。”《字彙·見部》:“覍,與弁同,周冠名。”“”字的出現,可知“)”爲正字,而“”“覍”爲訛字,糾正了《說文》等字書的錯誤。
弁,甲骨文作(《續五》53),金文作(牧弁簋),《說文》籀文作。段玉裁注云“從廾者,敬以承之也。”弁字的本義不明,尚待進一步研究。爲弁冕的本字無可置疑,經傳用弁而廢。
 
註釋
[1] 蘇建洲:《說山西翼城大河口村M6096:34的“列”鼎》附記。
[2]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M6096发掘简报》,《文物》202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