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蓬生 | 上古汉语的大名冠小名语序
发布时间: 2020-03-19 11:44:5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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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冠小名语序是指“帝尧”“城濮”这一类修饰成分在后的偏正结构所采用的语序。继清儒王引之、俞樾之后①,已经有不少人在其论著中涉及这个问题,但一直未能引起语言学界的足够重视,有些学者甚至忽略了这种语序的存在。②本文拟对上古汉语中大名冠小名的材料做一番全面的整理,澄清一些模糊乃至错误的认识,并探索一下大名冠小名语序的发展过程与消亡原因。


一、大名冠小名结构综类③

因为以往的研究者能够举出的例子有限,许多人都以为大名冠小名是一种罕见的语法现象。其实就上古汉语而言,大名冠小名结构是屡见不鲜的。以下我们把从甲骨文、金文及传世典籍中搜集来的例子分国名、地名、人名、星名、动物名、植物名、水土名等七类开列出来,并略加申论。


(一)国名

传世典籍中,古国名前往往冠以“有”字。如:有虞(左哀一)、④有夏(左襄四)、有苗(尚书•皋陶谟)。

这个“有”字,一般看成词头或助词,其说均不可取,当以训“国”为是。《诗经•玄鸟》“奄有九有”,韩诗作“九域”。又《长发》“九有有载”,《晋书·乐志》引作“九域有载”,是“九有”即“九域”。《说文解字》:“或,邦也。域,或又从土。”段注:“或国在周时为古今字,古文只有或字,既乃复制国字。”是“九域”即“九国”。古国名前的“有”字正是“九有”之“有”,亦即后代所称之“国”。所谓有虞、有夏、有苗就是虞国、夏国、苗国,只是语序不同罢了。⑤

称“国”为“有”,大约是夏代以前的事情。我们在上面所列的古国,其活动时代均当夏代前后。到了商代,国不再称“有”而称“方”(如“人方”“鬼方”等),颇疑有商、有殷、有周的说法已经是出于模仿。

跟“有”字用法相似的还有一个“句”字。于省吾先生以为商代重文中的“句须”即春秋时代的“须句”。⑥

《左传》中称“句”的地名凡3例: 

句须(文十五)、句绎(袁二)、句澨(文十六)。

疑句须、句绎、句澨皆古代小国名,后来成为鲁国和楚国的属邑。

《史记•吴太伯世家》:“太伯奔荆蛮,自号句吴。”关于“句”字之义,唐以前人阙而不说,至唐颜师古始以“句”为“夷俗语之发声”,⑦近人多从其说。考太伯奔荆蛮时当商末,约与“句须”同时,故“句吴”当与“句须”同例,均为大名冠小名结构。


(二)地名

《说文解字》:“丘,土之高也。人所居在丘南,故从北。”许慎据小篆说字形,不足为训,但先民多依傍高地而居则是事实,故早期地邑多以“丘”名。

甲骨文中大名冠小名用“丘”字的例子如:

“丘商”(合9774)。周代金文中则已写作“商丘”(商丘叔,集成04557)。《左传》50例丘名中有5例(异地同名重复计算,下城名同)保留了大名冠小名的语序:

丘皇(昭二五)、丘蕕(昭四)、丘舆(成二、成三、僖五)。⑧

“城”当是较“丘”后起的地名。《左传》中城名凡17例,其中8例是大名冠小名结构:

城父(昭九、昭一九)、⑨城郜(成十八)、城棣(襄五)、城鉏(哀十一)、城颍(隐一)、城麇(襄二六)、城濮(宣十二)。


(三)人名   

1.君主名

从传世典籍来看,夏代以前的君主一般称“帝”:帝尧(尚书•尧典)、帝舜(尚书•尧典),帝鸿(左昭二九)、帝夷羿(左襄四)。

有夏一代君主称“后”:后羿(左襄四)、后夔(左昭二九)、后缗(左哀一)、后杼(左襄四)。

商代亦有称其君为“帝”的,如“帝丁”(合27372)。这种称谓在典籍中也留有痕迹,如“帝乙”(尚书•酒诰)。但从甲骨文来看,商王生前一般称“王”,死后一般称“祖”“父”等(见下“庙号”)。甲骨文常见的冠以“王”字的先祖有两位:王亥(合358),王恒(合14764)。殷人称同时的方国首领为“侯”:侯屯(合32187)、侯喜(合36482)。

 

 2. 庙号

所谓庙号是指举行祭祀时对于祖先的称谓。殷商及周初的庙号一般是亲属称谓加十干名组成的。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这种庙号很多。见于甲骨文的,如:

祖甲(合1775)、祖乙(合1520)、妣甲(合787)、妣丙(合32175)、父甲(合779正)、父庚(合438正)、母丙(合2530正),母己(合2537)、兄乙(合32729)、兄丁(合2537)、子丁(合21885)、子庚(合22079乙)。

见于金文的,如:

祖甲(祖甲爵,集成07845)、祖庚(作祖庚尊,集成05605)、妣乙(我鼎,集成02763)、妣戊(戊辰彝,(集成04144)、父乙(臣卿鼎,集成02595)、父庚(父庚鼎,集成01624)、母辛(田告母辛鼎,集成02145)、母癸(王作母癸尊,集成05807)、兄癸(兄癸卣,《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3.31)。

传世典籍中也可看到这类庙号。《尚书》中有如下几例:

祖甲(无逸)、祖乙(君奭)、祖己(高宗肜日)。

 

 3. 臣工名

上古汉语中臣工名的构成是在专名前冠以官位或职业。例如甲骨文:

亚雀(合22902)、师贮(合28195)、师般(合2837)、小臣妥(合27890)、小臣啬(合27888)。

金文:

史颂(史颂匜,集成10220),师望(师望鼎,集成02812)、小臣单(小臣单觯,集成06512)、小臣缶(小臣缶鼎,集成02653),作册大(作册大鼎,集成02758)、作册般(作册般甗,集成00944)。

《左传》也有如下的例子:

史佚(僖十五)、史苏(僖十五)、师悝(襄十一)、师旷(襄十四)、宰孔(僖九)、卜偃(闵一)、医和(昭一)、医衍(僖三十)、匠庆(襄四)、竖牛(昭四)、巫皋(襄十八)、寺人披(僖五)、行人子羽(哀十一)、行人子朱(哀二六)、大史克(哀十一)、大史固(文十八)、大司马固(僖二二)、大司马孔父(隐三)。

其他如《庄子》书中的“轮扁”(天道)、“工倕”(胠箧)、“盗跖”(盗跖)。孟子书中的“弈秋”(告子上),也都属于同样的结构。

春秋时王室或公室成员常常在专名前冠以表明其贵族身份的通名。

以下是《左传》中的例子:

王子带(僖十一)、王子猛(昭二二)、王孙满(僖三三)、王孙苏(文十四)、公子起(哀十七)、公子偃(庄十)、公孙固(僖二七)、公孙侨(襄二二)、大子忽(桓六)、大子友(哀十二)。

《史记》中有萧相国、陈丞相、灌将军、李将军、吕太后、薄太后、邢夫人、李夫人等称谓,说明西汉时大名冠小名的臣工名就已经被小名冠大名所取代了。

  

4. 普通人名

普通人名是指在专名前冠以表示性别的通名而构成的人名。传说中夏代以前的女人或女神,一般在专名前冠以“女”字:

女娲(楚辞•天问)、女歧(楚辞•天问)、女媭(楚辞•离骚)、女夷(淮南子•天文)、女娃(山海经•北山经)、女祭(山海经•大荒西经)、女匽(大戴礼•帝系)、女志(大戴礼•帝系),女华(史记•秦本纪)、女修(史记•秦本纪)。

甲骨文中的普通人名主要有子名、妇名、母名三类,反映了商代奴隶主贵族男性称“子”,女性称“妇”或“母”的习俗。例如子名:子渔(合2978)、子汰(合3061正)、子雍(合3123)。春秋时子贡、子张等是这种称谓方式的继承,而孔子、崔子等则是新兴的说法。又如妇名:妇好(合2653)、妇良(合13936),一般认为是由“妇”加国族名称构成的。再如母名:

母犬(《甲骨文合集补编》6925)、母丁(合19136)、母子(合787)。

这类母名跟前所举母名有两点不同:一是这类母名是生称而不是庙号,其中专名部分不是天干,而跟妇名一样属于国族名称。二是这类母名跟前所举母名相比,可以看到小名冠大名的现象。如“母丁”亦称“丁母”(合21785)、“母子”(合787。编按:此为“女子”误释)亦称“子母”(合14125)。

周代男子于专名后加“父”,女子于专名后加 “母”,⑩跟甲骨文中的祖、妣、父、母、子、妇一样,都是性别的标志,只不过语序不同罢了。

 

 5.神名

传说中神和人的界线是分不清楚的。《山海经》中神名大都采用大名冠小名的语序,如:

神天愚(中山经)、神耕父(中山经)、神耆童(西山经)、神陆吾(西山经)、神蓐收(西山经)、神红光(西山经)。

其他如《论衡》中的“神荼”(订鬼),《礼记》中的“神农”(月令),亦属同类结构。

《山海经》中已有小名冠大名的神名出现,如“泰逢神”(东山经)、“二八神”(海外南经),但为数较少。《山海经》成书于战国,后经秦汉人增删,则小名冠大名神名的出现当不晚于汉代。


(四)星名 

大名冠小名的星名只见于《尚书•尧典》,凡4例:星鸟,星火、星虚、星昴。郑玄曰:“星鸟,鹑火之方。星火,大火之属。”⑪孔疏:“马融郑玄以为星鸟、火星,谓正在南方。春分之昏七星中,仲夏之昏心星中,秋分之昏虚心中,冬至之昏昴星中。”经言星虚、星昴,而注疏言虚星、昴星,正好反映了语序的变化。


(五)动物名

虫螟  行春令,则虫螟为败。(吕氏春秋·仲夏纪)

虫蝗  行春令,则虫蝗为败。(吕氏春秋·孟夏纪)

虫蛇  人民不胜禽兽虫蛇。(韩非子•定法)

虫蚁  淳化鸟兽虫蚁。(史记•五帝本纪)

鱼鲂  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礼记•礼运)

鸟乌  师旷告晋侯曰:“鸟乌之声乐,齐师其遁。”(左襄十八)

鸟雀  见无视于其君者,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左文十八)

兽鹿  若如臣者,犹兽鹿也,唯荐草而就。(韩非子·内储说上)

禽鹿  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史记•李斯列传)

“鸟乌”只是“乌”,故继师旷之后叔向又告晋侯曰:“城上有乌,齐师其遁。”(左襄十八)一言“鸟乌”一言“乌”,所指相同。上举鸟雀、虫螟,虫蝗、兽鹿均与单言雀、螟、蝗、鹿无异。

小名冠大名的动物名在先秦便产生了, 如“鲂鱼”(诗经•汝坟)、“乌鸟”(管子•形势)。在小名冠大名语序取代大名冠小名语序后,原来的大名冠小名结构有两种不同的命运:一是消亡,二是保留下来获得泛指意义。如上文“虫蛇”与“虫蚁”,均与禽兽并列,已经由专指变成泛指。《说文解字》:“蠥,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虫蝗”与“禽兽”并提,亦系泛指。《礼记》中的“鱼鲔”,与下文“鸟兽”对言,不得目为专指。鹿非食肉动物而《史记》言“禽鹿视肉”,显属泛指,故司马贞《索隐》云:“禽鹿,犹禽兽也。”杜甫《羌村三首》:“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其中“鸟雀”亦泛指鸟类。


(六)植物名  

1.草名

草芥  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唯舜为然。(孟子•离娄上)

草莱  主好本,则民好垦草莱。(管子•七臣七主)

草菅  其视杀人如艾草菅然。(大戴礼•保傅)

草茅  宁诛锄草茅以力耕乎,将游大人以成名乎?(楚辞•卜居)

草苴  鸟兽鸣而群号兮,草苴比而不芳。(楚辞•九章•悲回风)

草蒯  苴,草蒯也。(《吕氏春秋•贵生》高注)

王逸注《楚辞》“草苴”曰:“生曰草,枯曰苴。”从《吕氏春秋》高注可以看出,这是不知上古汉语有大名冠小名结构而作的错误解释。

小名冠大名的草名也很早就产生了。《诗经》中有“谖草”(伯兮)、《韩非子》有“荐草”(内储说上)。《山海经》此类草名更多,如“莽草”(中山经)、“华草”(北山经),“茈草”(西山经)。

大名冠小名的草名跟上文的动物名一样,在大名冠小名的语序被取代以后,仍有一些保存下来,只是获得了泛指的意义。《悲回风》以“草苴”与“鸟兽”对言,则“草苴”已是泛指。汉以后人用“草芥”等,皆取其泛指义,并非专指一草。


  2.树名

《诗经》中有于木名前加“树”字者,如:

树杞(将仲子)、树桑(将仲子)、树檀(将仲子)、树檖(晨风)、树檀(鹤鸣)、树桃(园有桃树)。

这些“树”字,前人多解为“种植”或“植立”,⑫实际是随文释义,不足为训。如见《郑风•将仲子》全句作“无折我树杞”,便把“树”解为“种植”,把整句话理解成“不要攀折我种植的杞树”,以区别于他人所植。果如其说,则“爰有树檀”便是“那里有种植的檀树”,“园有树桃”便是“园子里有种植的桃树”,古人会说出这种话吗?又见《秦风•晨风》全句作“山有苞棣,隰有树檖”,便解“树”为“植立”,以与“苞(丛生)”相对。实则棣与檖均薔薇科落叶小乔木,并无“植立”与“丛生”的区别。考“树”字在先秦已有“树木”义。《左昭二》“有嘉树焉。”《管子•七臣七主》:“大风漂屋折树”。皆其明证。余冠英先生《诗经选译》说“树杞”就是“杞树”,可谓得之。其余几例亦应分别理解成桑树、檀树等才是。

《山海经•海内西经》里说:“开明北有视肉、珠树、文玉树、玗琪树、不死树”,“又有离朱、木禾、柏树。”看来至迟在汉代便有小名冠大名的树名了。


(七)水土名

水潦  土塗、蓄水潦、积土塗。(左襄九)

河漳  秦赵战于河漳之上,再战而再胜秦。(战国策•齐策一)

《说文解字》:“潦,雨水也。”《广韵》:塗,泥也。”“泥,水和土也。”可见水潦、土塗均为大名冠小名结构。《战国策》高注:“河漳,漳水也。”则“河漳”亦为大名冠小名结构无疑。

“水潦”,后代一般说成“潦水”,如王勃《滕王阁序》“潦水尽而寒潭清”。


二、大名冠小名语序的发展与消亡

大名冠小名在上古汉语中是一种常见的语序,同时也是一种走向消亡的语序。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大名冠小名语序的发展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夏代以前为第一个阶段,是大名冠小名语序占据一统天下的时期。我们虽然不能直接看到夏代以前的文献材料,但从保留至后代的语言化石来推测,这个阶段是应该存在过的。我们在前一节所举的古国名、古君主名、古女名反映的都是夏代及其以前的文化现象,而这些名称中没有发现小名冠大名的例子。

商周两代为第二个阶段,是大名冠小名语序与小名冠大名语序并存的时期。在这一阶段的前期(商代),所谓并存主要是指不同类别的名称往往采用不同的语序。甲骨文中采用小名冠大名语序的主要是方名和一些地名,采用大名冠小名语序的主要有人名等。虽然人名中也可以发现小名冠大名的例子,但为数极少。这一阶段的后期(周代),所谓并存主要是指同一名称中两种语序并见。《左传》中丘名和城名反映的便是这种情况。

秦汉两代为第三个阶段,是大名冠小名语序消亡的时期。这一时期,除去反映古代文化的历史名词之外,小名与大名组合时一律采用小名冠大名的语序,口语中残留的大名冠小名结构也大都获得了泛指的意义。⑬《山海经》中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名统统采用小名冠大名的语序,反映的正是这一时期的语言现象。

从上面可以看出,大名冠小名语序很早就受到了小名冠大名语序的威胁,并终于没能在竞争中获胜而走向消亡。为什么一种曾经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语序会让位给另外一种语序而逐渐消亡呢?根据我们的初步观察,这大概是由上古汉语语法系统内部非线性结构的不平衡性决定的。

徐通锵先生在《结构的不平衡性和语言演变的原因》一文中指出:“结构上不平衡,不对称的单位最容易发生变异,这使我们作出如下的假设:非线性结构中结构的不平衡性是变异之源,从这里发出变异的指令而敞开结构的开放之门。”⑭我们把甲骨文中以名词为中心语的偏正结构分成五类,然后根据定语的位置把它们分为两组,如下表所示:

定语前置             定语后置

形容词+名词           ——

指示词+名词           ——

方位词+名词           ——

数词+名词               ——

名词+名词             大名+小名

说明:(1)“名词+名词”中不包括“大名+小名”。(2)数词作定语亦可后置,但没有构成对立的条件,所以表上未列。

不难发现,大名冠小名结构正是处在非线性结构中不平衡、不对称位置上的单位,因此它很容易受定语前置的偏正结构的类化而发生变异。


三、余论

大名冠小名语序的发现与认定,对于汉藏语系诸语言的比较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跟汉语同系的其他三个语族中,壮侗语族诸语言形容词或名词作定语是放在中心语后面的,藏缅语族、苗瑶语族诸语言形容词作定语也是放在中心语后面的,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在原始汉语或原始汉藏语中定语是后置的。

但我们必须指出,大名冠小名语序是已经能够确认的语言事实,而定语后置到目前为止还仅仅是一种有待证实的推论。我们在上古汉语中不但找不到形容词作定语时后置的足够证据,而且也不能找到名词作定语时后置(大名冠小名除外)的足够证据。因此有人把本文所讨论的语言现象简单地称为“定语后置”,甚至有意无意地把这种现象跟名词或形容词作定语时后置的语言相提并论,⑮便有视推论为事实的嫌疑,很容易使人产生误会,从而忽略后置的范围和条件。


引用甲金文著录书简称

合  《甲骨文合集》               集成 《殷周金文集成(修订版)》


作者附记:本文原刊于《中国语文》1993年第4期,略有修改。原文引用原始资料来源于多书,此次发表,蒙友生叶磊、杨熠帮我重新核对甲骨文和金文资料,纠正部分误标,并统一更改为《甲骨文合集》和《殷周金文集成(修订版)》编号(个别未收例证除外),谨致谢忱!


附注

1 王说见《经义述闻》卷十四,俞说见《古书疑义举例》卷三。

2 王力先生《汉语史稿》中册、潘允中先生《汉语语法史概要》、史存直先生《汉语语法史纲要》都设有专章 谈语序的发展,但均未曾提及大名冠小名语序。王先生并且认为:“修饰语在被修饰语前面,数千年如一日。”

3 帝尧、城濮等是词还是词组,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为避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们姑称之为“大名冠小名结构”。

4 “左哀一”指《左传•哀公元年》。下文仿此,不另注。

5 参看秦建明、张懋镕《也谈古国名前的“有”字》,《中国语文》1985年第4期。

6 《释“”和“亚”》,《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1期。

7 《汉书•地理志》注。

8 三“丘舆”分别在齐地、郑地和鲁地。

9 二“城父”均系楚地,前者又名夷,后者又名北城父。

10  参看王国维《女字说》,《观堂集林》卷三。

11 《诗经•七月》疏引郑注。

12 参看向熹《诗经词典》。

13 这是就通语而言,不排除大名冠小名语序在方言中继续存在的可能性。高诱为东汉末年人,但他注《吕氏春秋》称“蒯”为“草蒯”,注《战国策》以“河漳”为“漳水”,似其时高所操方言尚保留着大名冠小名语序。

14 《中国语文》1990年第1期。

15 参看邢公畹《汉台语构词法的一个比较研究》,载《中国语文研究参考资料选辑》;李瑾《卜辞王妇名称所反映之殷代构词法分析》,《重庆师院学报》1983年第1、2期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