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遂生 | 甲金文的“皮”“革”和東巴文的“皮”
发布时间: 2021-01-08 17:06: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小引

表示動物外皮的字,古漢字主要有“皮”和“革”。兩個字在甲骨文中已經出現,但出土較晚,僅見於花東甲骨,亦未見其本義用例。關於“皮”的構形,前人沒有大的分歧,關於“革”,則有不同的看法。

納西東巴經中表示動物外皮的詞主要有兩個,ɣɯ33爲一般的皮,so55爲全皮,即從動物身上剝下的完整的皮。但兩詞所用的東巴文,在經書中是一樣的。甲金文的“皮”“革”和東巴文的“皮”形義相當,東巴文的形貌更加原始,更加接近事物的原形,對於甲金文“革”字字源研究和構形分析,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本文擬對甲金文的“皮”“革”和東巴文的“皮”進行初步的比較研究。

本文所用東巴文實用例字均取自東巴文化研究所《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1],例字出處用两節式數碼表示,如“65.30”,表示出自該書第65卷30頁。

 

二、甲金文中的“皮”和“革”

《說文·皮部》:“,剝取獸革者謂之皮。從又,爲省聲。”“皮”的本義是剝皮,如《戰國策·韓策二》:“聶政大呼,所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遂以死。”鮑彪注:“去面之皮。”《廣雅·釋言》:“皮,剝也。”外皮是剝皮的引申義。

甲骨文“皮”僅見於《花東》,共2例:(花東149)、(花東550)。卜辭中當用作地名:

丁未卜,其御自祖甲祖乙至妣庚,二牢,麥(來)自皮鼎興?用。(花東149)

…………麥(來)自皮鼎……(花東550)

兩周金文“皮”共43例(含同銘器用例)[2]。其字形有: 图片(叔皮父簋)、(九年衛鼎)、(鄭義伯)、(者減鐘)、(徐謟尹鉦)壺)、(皮氏戟)等。其詞義用爲動物皮的有9次,其中九年衛鼎5次(羝皮、鼓皮等)、霸伯簋1次(虎皮)、霸伯盂2次(虎皮、魚皮)、殿敖簋蓋1次(豹皮),值得注意。

關於“皮”的構形,清人饒炯《說文解字部首訂》說:“皮從古文、籀文推之,篆本象剝取之形。左從,即獸也。右上從,周君席珍云,象手持皮形,與‘巨’說‘象手持之’意同。下從又,取其剝也。”[3]林義光《文源》據金文字形說:“按皮、爲不同音,古作(叔皮父敦),從,象獸頭角尾之形,象其皮,象手剝取之。”[4]此後學界基本無異議。

甲骨“革”也僅見於花東甲骨,共3例: (花東474)、(花東491)。卜辭中“革”的詞義難以判定:

己巳卜,子祼告其革于妣庚?率革?不用。(花東474)

庚午,革妣庚二小又鬯一,來自獸?(花東491)

 

關於甲骨文“革”的構形,因花東甲骨出土較晚,學者發表意見的不多,僅見陳年福先生《甲骨文字新編》說:“革,皮也,構意未詳。”[5]

兩周金文“革”共9例。[6]其字形有:(康鼎)、(害簋)(鄂君啟車節)。其中鄂君啟車節用爲皮革義,其銘文爲:“毋載金革黽箭。”

《說文·革部》:“,獸皮治去其毛,革更之。象古文革之形。凡革之屬皆從革。,古文革。從三十,三十年爲一世而道更也。臼聲。”《說文》對詞義的解釋是對的,但將字的上下看作“廿”和“十”,以“廿”加“十”爲“三十”,三十年爲一世,世道更革來解釋字的構意,那就是根據後世“革”的更革義而敷衍出的附會之說了。

清人已對《說文》的說法提出批評,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革”字下說:“或曰,古文象首足尾具之形,非三十字,中象殘毛,非臼字。”[7]林義光《文源》根據金文字形,說得更明晰:“按從卅非革之義,廿十亦不爲卅,古作(毛公鼎勒字偏旁),象獸頭角足尾之形,與皮從形近,,象手治之,變作(師兌敦勒字偏旁)。”[8]

林義光對字形的說解,除“象手治之”外,都是對的,但也有學者有不同意見。如楊樹達先生說:“尋四篇上羽部云:‘,翅也,從羽,革聲。’愚以革古文審之,上象鳥口,與燕字同,十象鳥身及尾,兩旁象鳥翅,蓋之初字也。字義爲鳥翅,字若偏舉鳥翅,則形義不顯,故於翅之外並舉口與身尾。”[9]

漢字甲金文“革”的象形性較差,難以描寫。各家異說,在所難免,評判起來也比較困難。若比較東巴文的“皮”字,甲金文的字形就容易理解了。

 

三、東巴文的“皮”

東巴文的“皮”,方國瑜、和志武先生《納西象形文字譜》338號作:“ɣɯ33皮也,象獸皮。又作。”象已剝下的帶四肢、尾巴的皮革之形。又說“各種獸皮,畫其特徵”,如tshɿ55ɣɯ33山羊皮、le33ɣɯ33獐皮、la33ɣɯ33虎皮等。[10]李霖燦先生《麽些象形文字字典》863號:“ɯ33皮也。畫動物之皮。”865號:“so55全皮也。殺一動物,不剖開其皮,而將其內部取空,留其空殼,以備裝物,此種剝皮方法,名之曰so55。”[11]東巴經中,ɣɯ33(或標ɯ33)是皮的泛稱,so55指動物剝開的全皮,不限於剝成口袋狀的“皮桶”和剝的動作。

東巴經中說到的具體動物皮有約40種,往往帶有這種動物的頭部,但多有目無睛,表示已死去。獸類如:虎皮(65.30)、豹皮(8.83)、熊皮(17.57)、馬皮(19.54)、牛皮(51.70)、犛牛皮(67.309)、犏牛皮(99.219)、野牛皮(17.57)、山羊皮(68.158)、綿羊皮(68.158)、岩羊皮(98.79)、豬皮(51.84)、狗皮(68.291)、鹿皮(20.113)、麂皮(17.57)、獐皮(99.219)、狐狸皮(33.76)、狸貓皮(95.219)、猴皮(29.264)、兔皮(84.43)、鼠皮(84.32)、蝙蝠皮(41.218)。

獸類之外,鳥類也“依樣畫皮”,如:雞皮(67.265)、雞皮(92.39)、雞皮(88.57)、鷹皮(30.90)、鶴皮(20.113)、花吸風鷹皮(41.218)、野雞皮(17.57)、菁雞皮(17.57)、白鷳鳥皮(70.187)。鳥皮有三種表示方式,如上面3例雞皮所示,第一例是仿獸類四足形,第二例是鳥垂翅形(比較活雞作84.22),第三例是去頭的雞身形。

蟲魚類有:龍皮(100.142)龍皮(68.291)、龍皮(27.76)、蛇皮(27.79)、蛇皮(84.48)、蛇皮(54.8)、魚皮(70.212)。龍皮都是仿獸類四足形;蛇皮後兩例明顯受獸皮類化,畫蛇而舔足(比較活蛇作84.48)。魚皮不好表現,以魚有目無睛來表示。

人皮和鬼皮:人皮(29.264)、術鬼皮(72.123)。人皮也因類化而添上了尾巴。

以上我們還沒有把東巴文的動物皮字舉完,爲什麽東巴文中會有這麽多專門的“皮”字,而且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很難用到的如鼠皮、蝙蝠皮之類呢?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因爲東巴經反映古代納西先民的漁獵農牧生活,其獵殺屠宰動物,製作皮革用具,必然要涉及大量的動物皮。二是因爲東巴經中有用不同的動物皮向不同的鬼神祭祀禳災的情節,這就會導致不同的動物皮排比式地出現,如《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68卷291頁就羅列了12種動物皮,17卷57頁就羅列了14種動物皮。文末附雲南省香格里拉市三壩納西族鄉吾樹灣村2019年2月以雞皮作祭牲舉行頂災儀式的照片三張,可見其實際使用的一斑。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68卷291頁

《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17卷57頁

 

東巴文的“皮”字也在逐漸抽象化,其結果就是去掉動物頭,產生了泛義的“皮”,如(67.38)、(69.152)、(76.159),均指一般的獸皮。這樣,表示具體的動物皮,就可將動物頭形和皮分開,成爲“動物+皮”的分析式的寫法,如羊皮寫作(73.194),雞皮寫作(88.77)、蛙皮寫作(100.202)。隨著詞義的引申,一些非動物的外皮,也使用了獸皮字,如扁柏皮(100.240)、用杉樹枝做除穢火把的皮(84.88)。

東巴文表示剝皮有幾種方式:一是畫以刀殺動物,同時寫出皮字,刀和皮並不直接組合,如“殺牲口,剝獸皮”(9.23)。二是寫作人以手執皮形,如“女子剝獸皮”(23.96)。三是寫一皮字,讀作剝皮。三種中第二種與甲金文“皮”的構意最接近,只不過甲金文是以手接近獸體,會“皮”的剝義;東巴文雖也是人以手執皮形,但讀女子,讀皮,剝是通過二者的位置關係來表示的,的意義還是皮。

 

四、結語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金文康鼎“革”的字形,和東巴文獸皮字的牛皮(51.70)、羊皮(51.70)等最爲接近,都是獸類頭角及身軀、四肢、尾巴外皮展開之形。甲金文“革”的其他字形,都只是康鼎字形的增減變化而已。至於鄂君啟車節中的,被《說文》視爲“臼聲”的部分,其實是獸體身軀部分的變形。

附:雲南省香格里拉市三壩納西族鄉吾樹灣村頂災儀式照片(2019年2月)

剝雞皮

懸挂雞皮

東巴念誦《頂災經》

 

注释与参考文献:

*本文爲“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2019年10月·安陽)論文。承蒙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納西族博士生和根茂同學提供剝雞皮祭祀的照片,謹致謝忱!

[1]東巴文化研究所:《納西東巴古籍譯注全集》,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2000年。

[2]據吳鎮烽《商周金文數據通鑒》2011版。

[3]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2年,第3606頁。

[4]林義光:《文源》,自寫影印本,1920年,卷六第26頁“皮”字條。又見劉慶柱等主編《金文文獻集成》第17冊510頁,線裝書局,2005年。

[5]陳年福:《甲骨文字新編》,線裝書局,2017年,第23頁。

[6]據吳鎮烽《商周金文數據通鑒》2011版。

[7]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中華書局,1984年,第212頁。

[8]林義光:《文源》,自寫影印本,1920年,卷六第33頁“革”字條。又見劉慶柱等主編《金文文獻集成》第17冊514頁,線裝書局,2005年。

[9]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釋革》,中華書局,1983年,第48頁。楊樹達之前,章太炎《文始》已有革象鳥羽的說法,見《說文解字詁林》3292頁。

[10]方國瑜、和志武:《納西象形文字譜》,雲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

[11]李霖燦:《麽些象形文字字典》,與《麽些標音文字字典》合印本,文史哲出版社,1971年。

(本文原載:《甲骨文与殷商史》第十輯)

 

作者简介:

喻遂生,1948年生,重庆市巴南区人,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甲金语言文字和纳西东巴文,兼及汉语音韵、方言和古籍整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纳西东巴文献字释合集》(2011年立项),系列论文《纳西东巴文形声字研究》2001年获王力语言学奖二等奖,专著《俄亚、白地东巴文化调查研究》(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2015年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曾任西南大学文献所副所长、所长,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