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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部分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6 11:12: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西南大学关于调整

研究生部分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完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就《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西校〔2009306号)中部分奖助学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 提高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

基本奖学金(元/人年)

学费奖励

生活津贴

博士生


100%

资助全额学费

15000

硕士生

一等

70%

资助全额学费

5000

二等

30%

资助半额学费

5000

二、全面实施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置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简称“三助”),按岗位发放酬金。当年三助岗位数按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数15%左右确定。酬金由学校和聘用方共同承担。


岗位类别

酬金标准(按10个月发放)

酬金年分担额度(元)

年标准(元)

月标准(元)

学校

聘用方

助教

5000

500

3000

单位2000

助研

4000

400

2000

单位(导师)2000

助管

3000

300

2000

单位1000


    三、此标准于201291日起实施,适用于《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西校〔2009306号)中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特此通知。

 

 

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