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出土文献文库 > 简帛研究 > 正文
【首】讀書班 | 安大簡《詩經》讀書班討論紀要(2019.11.13-11.14)
发布时间: 2019-11-18 19:4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

讀書班 安大簡《詩經》討論紀要(2019.11.13-11.14).pdf

《羔裘》

11月13日研讀《羔裘》篇,學者們主要討論了“維子之故”的訓釋問題。

孟蓬生認為,雖然“維子之故”和“維子之好”從表面上看是平行關係,但其實它們的語法結構是不平行的。不過,呂珍玉建議聯繫《遵大路》中的“不寁故也,不寁好也”一並考慮。孟蓬生指出,將《遵大路》中的詩句聯繫起來考慮,似乎“好”當訓“故”,可惜無故訓為據。他說:“如果說,‘維子之故’和‘維子之好’還可以用語法結構不同來解釋的話,‘不寁故也’和‘不寁好也’無論如何都不宜看作兩種不同的語法結構。不從聲音上加以探討,似乎也難以有更好的途徑。”並以此為根據,結合魚、幽二部的音轉現象,孟蓬生推測“故”“好”當為通假關係,其證據如下:其一,“自我人究究”毛傳云:“究究猶居居也。”其二,《說文·肉部》:“脙,齊人謂臞脙也。从肉,求聲。讀若休止。”段注:“臞,齊人曰脙。雙聲之轉也。”《廣韻·尤韻》:“脙,瘠也。俗作䏫。又音求。”《說文·艸部》:“薅,从蓐,好省聲。茠,薅或从休。”段注:“古好聲休聲同在三部。”其三,《周易•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何天之衢”似即《詩經·商頌·長發》之“何天之休”(記錄者按:孟蓬生後來補充道:此說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已經指出)。王化平指出,“何天之衢”的“衢”字上博三《周易》作上从丘下从木形(記錄者按:上博三《周易》作

形)。孟蓬生指出,

字當釋為“㭉”,上博簡整理者的隸定可能有誤:“《說文·木部》:‘

’,㭉臿也。从木、入,象形。䀠聲。’《說文·木部》:‘㭉,兩刃臿也。从木,

象形。宋魏曰㭉也。釫,或从金从于。’段注:‘按㭉鏵古今字也。’

、㭉古音均為魚部字,實際上可以看作異體字。瞿聲字多有分叉義,如衢和欋字是。上博簡《周易》‘㭉’與‘衢’為異文,正好有助於說明、㭉為一字之異體。”王化平補充説,徐在國、禤健聰、侯乃峰三人對上博簡《周易》中的“㭉”字均有考證,可參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一書第230-232頁及其附錄。

《鴇羽》

11月14日研讀的《鴇羽》篇,討論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靡盬”的訓釋及其語源問題;二是從簡文“

”看“㚔”聲字與魚部字的相通問題。另外,孟蓬生對前一天(11月13日)《羔裘》的“

(究究)”和“居居”的關係做了補充論證。

一、“靡盬”的訓釋

安大簡“王事𣏟古”,毛詩作“王事靡盬”。蕭旭指出:“毛傳:‘盬,不攻致也。’《詩經·小雅·四牡》亦有‘王事靡盬’,毛傳:‘盬,不堅固也。’王引之曰:‘盬者,息也。《爾雅》‘苦,息也。’依王引之說,‘靡’是否定副詞,盬訓止息。鄭箋:‘我迫王事無不攻致,故盡力焉。’亦以‘靡’爲否定副詞‘無’。”引牟庭曰:

“靡盬”當讀若“摩楛”,“僈楛”“窳楛”“靡盬”皆一語而聲微轉,倒言之則謂“楛僈”“苦窳”“苦慢”。今俗云“磨楛”,亦曰“楛麻”,皆“靡盬”之聲,詩人之遺言也。(〔清〕牟庭:《詩切》,濟南:齊魯書社,1983年版,第1049--1051頁。)

蕭旭認爲:“‘苦慢’亦是同義複詞,皆是苟且不堅固之義,‘苦’讀爲‘楛’,謂器用不牢固也,字或省作‘枯’。‘王事靡盬’謂王事馬虎不精緻也。‘靡盬’猶今吳語曰拆爛,也作‘濫汙’。”孟蓬生認爲:“沿魚幽通轉的思路,也許可以說:盬,休也。《詩·大雅·瞻卬》:‘休其蠶織。’毛傳:‘休,息也。’盬之與休,猶居之於究、臞之於脙(䏫)、衢之於休也。究訓竟,竟亦休也。”

薛培武認爲:“‘古’‘居’‘盬’這些詞的‘止’‘息’義,似乎來源於‘居’有甲骨文字形作

(合集4373)。(薛培武:《〈雅〉〈頌〉字詞與出土文獻合證》,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8年5月。)譚樊馬克貼出“秜”甲骨文字形(合集

13505),薛培武回應:“尼確實也有‘止、安’義,我主要從字形上覺得‘凥’字合理一些。”劉洪濤認爲:“

主流釋尼,但肯定不是尼。”並貼出了自己的一則題為《釋“尼”》的札記。

孟蓬生認爲:“

,从禾从凥,讓人聯想到穞字,不種而自生,且《說文》正作‘秜’。”譚樊馬克補充:“‘秜’和‘穞’同義,‘離’‘秜’‘旅’一聲之轉,皆謂不種而自生者也。”張文冠認爲:“‘離’‘秜’含義有野生稻和再生稻兩義,二者都是不種自生。不種自生,和居、處關係不大,野生稻有地方叫飛稻,形容顆粒隨風飄散,到處生長。舊稻之餘孽更可能是再生稻,頭茬收割後,稻樁抽發出的下一茬,野生和再生有同有異,古人有時候也分不清楚。樹被砍了後,從樹樁新發的新枝條,也是餘孽,和再生稻同理。”蕭旭指出:“秜、穭、旅、離,亦作穭、蘺、茢,茢之言烈也,《爾雅》:‘烈、枿,餘也。’《方言》卷1:‘烈、枿,餘也,陳鄭之間曰枿,晉鄭之間曰烈,秦晉之間曰肄,或曰烈。’字亦作栵。故為稻米墮地而生者之稱(許慎說)。”孟蓬生指出:“再廣泛一點,《說文•衣部》:‘裂,繒餘也。’《詩經·小雅·都人士》:‘垂帶而厲。’《鄭箋》:‘厲,字當作裂。’陳奐《毛詩傳疏》:‘古厲、烈聲相通。《爾雅》:‘烈’餘也。’烈謂之餘,厲亦謂之餘。”蕭旭補充道:“還有从巾的字(記錄者按:指‘㡂’)。”

二、從《羔裘》簡文“

”字看“究究”和“居居”的關係

“究究”,安大簡作“

”。孟蓬生認爲:“

从㚔聲。㚔聲古音與告聲、九聲相通,其音均在幽覺部,爲古音侵(緝)幽(覺)通轉之例。前人論之甚詳,無煩贅言。實際上,㚔聲字同時可與魚部字相通。”例如:

1A.南與

君佢疆,東與䔖君佢疆,北與鄝昜佢疆,西與鄱君佢疆。(《包山楚簡》簡153)

1B.南與

君執疆,東與䔖君執疆,北與鄝昜執疆,西與鄱君執疆。(《包山楚簡》簡154)

2A.志於道,於德,依於仁,遊於藝。(《郭店楚墓竹簡•語叢三》簡50、51)

2B.志於道,

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論語•述而》)

“佢”和“據”均爲魚部字,古音相通。《說文•酉部》:“醵,會㱃酒也。从酉,豦聲。䣰,醵或从巨。”傳世文獻常見的人名“蘧伯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弟子問》簡16作“巨白玉”。包山楚簡153、154兩支簡所記爲一事,而一作“執”,一作“佢”,兩字應該看作通假關係。然則

之於據,猶執之於佢也。有學者以爲“

”是“據”的誤字,其說恐不足信。(詳參孟蓬生:《“執”字音釋》,《古文字研究》第31辑)

《說文•囗部》:“圉,囹圉,所㠯拘辠人。从囗㚔。”段注:“他書作囹圄者,同音相叚也。……会意。”“圉”字甲骨文和金文或从“

”作。以上文執佢、

據相通例之,則圉字之㚔或

均可以看作聲符。回頭再看《毛傳》“究究,猶居居”,則知古人不余欺也。

孟蓬生據以上例論指出:“今人多知侵幽相通,而鮮知侵(談)魚相通、魚幽相通,三者或當合而觀之乎?故轉貼拙作(記錄者按:指孟蓬生《“執”字音釋》,《古文字研究》第31辑),並略綴數語,以就正於本群與海內外之方家焉。”

執筆:李 蓉

審覈:王化平

終審:孟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