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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成 唐强|通过里耶秦简“义陵用度简”的复原看秦代官文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
发布时间: 2021-03-24 10: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6

摘 要:里耶秦简9-1871&9-2469&9-2471&9-1883&9-1893是一份官文书,其传递过程是“A县库→A县廷→迁陵县廷→迁陵库”,可分为“库□告县廷书”“丞欧告迁陵主书”和“迁陵守丞殷告库书”三个传递阶段。其中,“丞欧告迁陵主书”和“迁陵守丞殷告库书”在县廷的处理流程可归纳为“原件签署+抄件批转+原件存档/抄件送出”,即:①在原件上签署收文记录;②抄写文书正文部分,制成抄件;③丞欧/守丞殷批转抄件;④将“批转”意见转抄到原件上;⑤原件存档,抄件送出。此种处理流程是秦汉时期官文书传递流转的重要方式之一,可用于分析9-1871&9-2469&9-2471&9-1883&9-1893同类文书的流转情况。

关键词:里耶秦简;官文书;义陵用度简;文书流转;存档;文书笔迹

一、引 言

秦汉三国时期官文书的生成、传递流程及存档件、送出件的文书形态等问题,传世文献均未载,更没有档案原件流传,这极大地限制了学界对古代文书邮传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认识,因此,早期文书档案史自然也成为中国古代档案史研究的一大难题。[1]20世纪以来,西北屯戍汉简、尹湾汉简、走马楼三国吴简等大批文书简牍的出土,让直接从材料入手讨论两汉、三国的文书档案制度成为了可能。但秦代官文书的生成、传递流程和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学界仍然无从知晓。可喜的是,地不爱宝,2002年湖南湘西里耶古镇出土38000余枚秦代简牍,[2]数量超过已出土秦代简牍的10倍,其中绝大多数是迁陵县廷存档的文书档案,透露了大量秦代行政官文书的生成、传递、存档的重要信息,对于探究中国早期文书档案史的丰富内涵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价值。故自简牍公布特别是《里耶秦简(壹)》《里耶秦简(贰)》出版以来,学界从具体材料出发,在秦公文书的形制、传送、保存以及行书方式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对秦代公文书制度形成了一些共识。[3]

里耶秦简中编号为9-1871、9-2469、9-2471、9-1883、9-1893的五枚残简可以缀合复原[4],复原后可知是一份官文书,且信息量大,流程完整,较好地展现了文书在迁陵县的传递流转过程,是研究秦代官文书邮传和档案保存难得的材料。本文拟通过剖析这份迁陵县廷存档的“三程”文书,还原它在各传递阶段的样式形态,藉此窥探秦代行政官文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等问题。

由于简文言涉义陵某物品用度之事,为后文称引之便,暂以“义陵用度简”指代该文书。现按照“义陵用度简”的阅读顺序将简文内容录写如下:[5-6]

Ⅰ.卅三年三月辛未朔癸未,库□敢言之:守府书曰:义陵□□□用度□五件,其取二件。迁陵今写守□□为信符一封……谒告迁陵。符到谒报,报署工用发。□。敢言之。/郑手。

Ⅱ.三月辛未朔己丑,库□敢言之:谒重。敢言之。/郑手。

Ⅲ.三月辛未朔□□,库□敢言之:谒重。敢言之。/郑手。

Ⅳ.四月辛丑朔壬寅,库……言之:书与以三追,谒重。敢言之。/郑手。

Ⅴ.四月辛丑朔己酉,库□敢言之:书与以四追,至今未报。谒重。敢言之。/郑手。

Ⅵ.四月辛丑朔庚戌,□……丞欧敢告迁陵丞主:移。敢告主。/□手。

Ⅶ.五月己丑日中,酉阳隶妾亭以来。/横发。

Ⅷ.五月庚午朔辛卯,迁陵守丞殷告库主:书皆已下,听书,以律令从事。/圂手。

Ⅸ.五月辛卯旦,隶妾□行。

首先需要对文书内容作简单梳理。[7]秦始皇三十三年三月以“辛未”为朔日,“癸未”是第十三日,“卅三年三月辛未朔癸未”即秦始皇33年3月13日;[8]“敢言之”是上行、平行文书用语;“郑手”是指文书由“郑”书写、经办,“某手”之前一般有斜线“/”,将落款与文书正文部分界隔开;“横发”是指文书由“横”签收和开启,“某发”之前一般也有斜线“/”进行界隔;“听书”“以律令从事”是下行公文用语,意谓按文书指示和律令要求进行办理。文书的主要内容是:Ⅰ.秦始皇33年3月13日,“库□”向其县廷发文。Ⅱ-Ⅴ.由于迟迟未收到县廷的“报书”,“库□”分别在3月19日、3月某日、4月2日、4月9日[9]先后四次追书“谒重”。县廷收到文书后,Ⅵ.4月10日,丞欧批转文书,遣人将文书送往迁陵县。Ⅶ.5月20日,文书送达迁陵县,由“横”签收和开启。Ⅷ.5月22日,迁陵县守丞殷批转文书,Ⅸ.遣人将文书送往县库。

据简文内容,可知“义陵用度简”完整的传递流程有“A县库□→A县廷”“A县廷→迁陵县”和“迁陵县廷→迁陵库”三个环节,笔者将这三个环节生成的文书分别称为“库□告县廷书”“丞欧告迁陵主书”和“迁陵守丞殷告库书”[10]。下文,将围绕这三个流转环节讨论各个环节文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情况。

二、“丞欧告迁陵主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

为了方便观察和描述,笔者对照原简牍的书写格式,将“义陵用度简”制成示意图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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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义陵用度简”示意图

2.1 “丞欧告迁陵主书”送出县廷形态复原

分析文书内容,如图1,可知:“迁陵签署记录”和“迁陵守丞殷批转”两部分内容是文书传至迁陵县后,由迁陵方面书写;而“文书正文”(包括简背左下角的“郑手”)和“A县丞欧批转”两部分内容是前一站(A县)的内容和处理流程。再结合图版,可知“文书正文”与“A县丞欧批转”是两种不同的笔迹,理由如次:

第一,从书手上看:由落款签署可知,“文书正文”部分由“郑”所书,[11]而“丞欧批转”部分的书手名(图1中的“□手”)漶漫严重,但据字形轮廓可知绝非“郑”字。

第二,从书写风格上看:“文书正文”部分的字整体偏小、排列较紧、墨色较浅,而“丞欧批转”部分文字稍大、排列稀疏、墨色很深。二者风格差别较大,当属两种不同的笔迹。

第三,从文书内容上看:“文书正文”和“丞欧批转”是前后有序的两个部门的处理程序,虽然暂时不能排除经过转抄的可能性,但既然是两个部门的处理程序,因此完全具备有两种不同笔迹的条件。

第四,若认为“文书正文”和“丞欧批转”是同一种笔迹,等同于认为这两部分内容是经过转抄的。但观察简牍书写情况,Ⅶ、Ⅷ、Ⅸ三行书写十分局促、拥挤,显然是由于书写空间不足而采取的便宜之举;但反观“文书正文”与“丞欧批转”之间,却有较宽空行。如果文书确实经过转抄,抄写者无疑会注意到书写空间不足而直接将“丞欧批转”紧接在“文书正文”之后书写。正是因为文书未经转抄,不同书手“自顾自”的书写,未考虑后续的内容和空间,所以才会出现Ⅶ、Ⅷ、Ⅸ三行文字拥挤甚至叠压书写的情况。

综上四点,可以认为“义陵用度简”中“文书正文”(包括简背左下角的“郑手”)和“A县丞欧批转”是两种不同的笔迹。留存在迁陵县廷的文书还保留有前一站(A县)的两种笔迹,可知它必是迁陵县收到文书的原件,而送往迁陵县库的必定是一份文书抄件。因此,删除掉迁陵方面所书写的内容,剩下的内容自然就是文书刚送达迁陵时的原貌,亦即从A县传出时的原貌。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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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丞欧告迁陵主书”示意图(2种笔迹)

2.2 “库□告县廷书”四追文书送达县廷形态复原

图2即“丞欧告迁陵主书”送出A县时的形态,[12]下面再反推“库□告县廷书”四追文书传至A县廷时的形态。既然“库□→A县廷”是整个文书传递流程的第一个环节,那么县廷最终收到的“库□告县廷书”四追文书(亦即“义陵用度简”最初的原简)上必然只有一种笔迹,即“文书正文”部分。如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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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库□告县廷书”示意图(1种笔迹)

2.3 “丞欧告迁陵主书”的生成、传递复原

前文已经复原了“库□告县廷书”送达A县廷时的形态(图3),及经过丞欧批转后送出 A县时的形态(图2)。接下来,进一步探析“库□告县廷书”在县廷的流转过程,即图3演变发展为图2的过程,亦即“丞欧告迁陵主书”的生成过程。

为指代之便,暂将“库□告县廷书”的四追文书用a5表示。[13]由于不清楚a5在A县的具体流转过程,因此只能在文书起始形态(图3)的基础上假设具体的流转程序,然后将推理所得的送出文书的形态与图2进行比较,以此验证之。

文书送至某站后,第一道程序就是签署收文记录。但文书的收发记录主要为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服务,不属于公文正文的必备要素,因此一般不会出现在送出件上。[14]换言之,若在原件上签署收文记录,则是原件存档、抄件送出;若在抄件上签署收文记录,则是抄件存档、原件送出。那么,只需要再弄清“丞欧”是在原件还是在抄件上书写批转意见,就可以假设出a5文书在A县流转过程的所有可能性。如图4-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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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甲类:“原件签署→原件存档/抄件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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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乙类:“抄件签署→抄件存档/原件送出”

据此,现将甲类、乙类的四种流转情况假设分析如下:

假设甲1:原件签署→原件丞批→原件存档/抄件送出

文书a5送达县廷后,①签署人在原件上签署(=正文+签);②丞欧授意书佐“□”在原件上书写批转意见,形成文书a5’(=正文+签+批);③某书佐转抄文书正文和丞欧批转意见,制成抄件b(=誊正文+誊批)。下面将“假设甲1”中a5’、b的文书构成、书写笔迹与前文构拟好的图2对比如下:[16]

由上表可知,“假设甲1”中的送出件b与图2不符,故当排除。

假设甲2:原件签署→抄件丞批→原件存档/抄件送出

文书a5送达县廷后,①签署人在原件上签署(=正文+签);②某书佐1抄制抄件b(仅抄写文书正文,不抄写签署),将抄件b递交丞欧;③丞欧授意书佐“□”在抄件b上书写批转意见(=誊正文+批);④某书佐2将丞欧的批转意见誊写到原件上,形成a5’(=正文+签+誊批)。下面将“假设甲2”中的a5’、b的文书构成、书写笔迹等情况展示如下:

由上表可知,“假设甲2”中的送出件b与图2相符。

假设乙1:抄件签署→原件丞批→抄件存档/原件送出

文书a5送达县廷后,①某书佐1立刻抄制抄件b,签署人在抄件b上进行签署(=誊正文+签);②将原件a5递交丞欧,丞欧授意书佐“□”在原件上书写批转意见,形成a5’(=正文+批);③某书佐2将丞欧的批转意见誊写到抄件b上(=誊正文+签+誊批)。下面将“假设乙1”中a5’、b的文书构成、书写笔迹等情况展示如下:

由上表可知,“假设乙1”中的送出件a5’与图2相符。

假设乙2:抄件签署→抄件丞批→抄件存档/原件送出

文书a5送达县廷后,①某书佐1立刻抄制抄件b,签署人在抄件b上进行签署(=誊正文+签);②将抄件b递交丞欧,丞欧授意书佐“□”在抄件b上书写批转意见(=誊正文+签+批);③某书佐2将丞欧的批转意见誊写到原件a5上,形成a5’(=正文+誊批)。下面将“假设乙2”中a5’、b的文书构成、书写笔迹等情况展示如下:

由上表可知,“假设乙2”中的送出件a5’与图2相符。

以上“假设甲2”“假设乙类”(乙1、乙2)都与图2的形态相符,哪一种更合理呢?总结这三种传递方式,甲2是原件存档、抄件送出;乙类(乙1、乙2)是抄件存档、原件送出。其中,乙1与乙2的区别在于丞欧是在原件还是抄件上“批转”。仔细揣摩,笔者认为“假设甲2”的“原件签署→抄件丞批→原件存档/抄件送出”更合理。理由如次:

第一,“义陵用度简”是留存迁陵县廷的存档文书,前文已述,这枚简牍就是迁陵县收到的A县传来文书的原件。可见在迁陵县这一站,是将文书原件存档而另有抄件送往迁陵库。据此反推在A县的情况,有理由相信文书a5应该也是原件存档、抄件送出。

第二,因为文书的收发记录主要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服务,所以一般不会誊抄到送出文书上。换言之,作为送出件的文书则是要经过誊写的,并且会省去文书收发记录等“非必要因素”,故简面比较整洁,这样也方便下一站签署收文记录。另外,送出件上保留着丞欧授意书写的批转(性质与“亲笔”相近),[17]应该是很有必要的。西北屯戍文书简中常见文书正文字迹与签署人姓名笔迹不同的情况,其实就是拟写文书时预先在签名处留空,以便责任人“亲笔”签署。将带有丞欧授意批转(约等于“亲笔”,未经转抄)的文书送出,道理是一样的。

第三,文书原件存档,可以保留文书笔迹、版面格式等原始信息,便于日后核验,利于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若存档的是抄件,就会失去原文书笔迹等原始信息。

第四,多程传递的文书,如果总是将最初的原件作为送出件,随着原件上内容的不断累加,必定会因为出于众手、笔迹不同、书写习惯不同等因素而显得十分杂乱。如某原件经过四次传递,那么至少就有5种笔迹。但如果送出的是抄件,则可以保证简面整齐,无论传递多少站,因为总会经过转抄,故送出件一般只有2种笔迹。

综上四点,笔者认为仅就“义陵用度简”而言,“假设甲2”的传递流程是最合理的。[18]

至此,文章已经复原了文书a5在A县的流转情况,弄清了存档文件a5’、抄件b的生成演变情况。这一步是复原“义陵用度简”整个传递流程的关键,因此笔者不厌其繁,反复强调,层层论证。以此为突破口,应用“假设甲2”的文书流转程序,向后推可探析“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的生成、传递问题,向前推可探析“库□告县廷书”的生成、传递等问题。

三、“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

前文已述,迁陵县收到的文书即A县送出文书的原件,其形态如上文图2所示。下面,再用前文得出的“丞欧告迁陵主书”的生成、流转程序(“假设甲2”)推理“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情况,最后将推理得出的存档文书形态与图1(即“义陵用度简”)进行比较,以验证之。

试将“迁陵守丞殷告库书”在迁陵县的生成、流转和存档情况分析如下:

文书b送达迁陵后,①签署人直接在原件b上进行签署(=b+签);②书佐1抄制抄件c(只抄文书正文,[19]不抄写签署),并将抄件c递交守丞殷;③殷授意书佐“圂”在抄件c上书写批转意见(=誊b+签);④某书佐2将守丞殷的批转意见誊写到原件b上,形成b’(=b+签+誊批)。下面将推理出的迁陵县廷的存档文书b’与“义陵用度简”的文书构成、书写笔迹等情况对比如下:

据前文可知,b上有“库□告县廷书”正文的笔迹和“A县丞欧批转”的笔迹,共2种,因此,b’上共有4种笔迹,与“义陵用度简”上的笔迹数量相同。由此可见,这里使用“假设甲2”复原的迁陵县存档文书b’与实际情况也是相符的。这进一步说明笔者在前文复原的“库□告县丞书”在A县的流转过程,以及文书a5’、b的生成和传递流程是正确的。

“迁陵守丞殷告库书”在迁陵县廷的生成、传递情况既明,且存档文书b’的形态(图1,即“义陵用度简”)也是清楚的,那么送往迁陵库的文书抄件c的形态自然也“水落石出”了。据研究,在制作文书抄件副本时,不仅要抄写文书内容,还要将原文件的责任人署名照录于副本的同一位置,[21]但抄手的名字一般不会出现在副本中。[22]因此,“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简背左下角的署名仍然是保留原来的“郑手”。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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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示意图

四、“库□告县廷书”四次追书的时间问题

由于“库□→A县廷”是“义陵用度简”的第一个环节,因此“库□告县廷书”不存在转抄、存档等问题,这里也不就文书的生成、传递情况多作讨论。前文已述,“库□”先后共五次向县廷发文(分别用a1-a5代指五次文书),但仅第一次文书a1的发文时间“卅三年三月辛未朔癸未”完整,其余四次的纪日干支均有残损,影响了对“库□告县廷书”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再讨论一下a2-a5的发文时间问题。具体如下:

第五次发文a5的时间是“四月辛丑朔□酉”,据张培瑜、饶尚宽、黄一农、许名玱等先生所列朔闰表干支推算,[23]四月符合“□酉”的日干支有“己酉”(4月9日)和“辛酉”(4月21日)。后文有县丞欧在四月辛丑朔庚戌(4月10日)批转a5文书的记录,说明a5必定在4月10日之前送达的。因此,第五次发文的时间只能是4月9日,即“己酉”。

第四次发文a4的时间是“四月辛丑朔壬□”,据干支朔闰表推之,四月符合“壬□”的日干支有“壬寅”(4月2日)、“壬子”(4月12日)和“壬戌”(4月22日)。前已推出a5的发文时间是4月9日,故第四次发文a4的时间只能在4月9日之前,即4月2日,亦即“壬寅”。

第二次发文a2的时间为“三月辛未朔□□”,“朔”下一字勉强可识,是“乙”或“己”。“库□”第一次发文a1的时间是三月辛未朔癸未(3月13日),前文已证第四次发文a4时间是4月2日,故a2的发文时间必定是3月13日至4月2日之间。在此时间段之内符合“己□”或“乙□”的日干支有:“乙酉”(3月15日)、“乙未”(3月25日)和“己丑”(3月19日)、“己亥”(3月29日)。3月13日送出文书a1,似不可能在一天后的3月15日又发出文书a2,故3月15日当排除。同理,如果a2在3月29日发出,而前文已证a4是在4月2日发出,中间还间隔着一次a3文书,3天内连续两次追书,显然也不合理。因此,又可排除3月29日。如此,则还剩下3月19日和3月25日。第一次发文a1(3月13)到第四次发文a4(4月2日)中间有两次发文(a2和a3),考虑到五次文书的发文间隔应该比较均匀,[24]不会时急时缓,笔者认为第二次文书a2的发文时间在3月19日是比较合理的。

若前论不诬,可以将“库□告县廷书”的五次发文时间依次记为:3月13日、3月19日、3月某日、4月2日、4月9日。仔细揣摩五次发文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第四次与第五次发文间隔是6-7天,分布比较均匀,因此可推测第三次发文的时间大概在3月26日前后。

五、文书的完整流转过程

通过梳理“义陵用度简”的简文和传递流程,前文已经复原了这份由A县“库□”发出、最后留存迁陵县廷(抄件送往县库)的文书在三个传递阶段的形态,包括:文书a5送达A县廷时的形态(图3)、A县廷存档文书(a5’)和送往迁陵县的文书b的形态(图2)、迁陵县的存档文书(b’)和送往迁陵库的文书c的形态(图5)。至此,可以再进一步构拟出这份文书完整的传递过程示意图,如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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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义陵用度简”完整流转示意图

以上示意图构拟的传递流程,都是在原件上进行签署、原件留在县廷存档、抄件送至下一站,即前文所述的“假设甲2”模式(原件签署→抄件丞批→原件存档/抄件送出)。使用这套传递流程构拟出的文书b’(4种笔迹,留迁陵县存档)与迁陵县存档文书的实际情况相符,构拟出的A县廷的送出文书形态(即迁陵县收到的文书的形态)与图2相符,可证笔者复原的这个传递流程对“义陵用度简”而言,是正确可行的。

六、余论

台湾“中研院”著名简帛文献学家邢义田先生曾感叹,秦汉公文书的传递问题以及所涉及的文书原件、抄件、存档、送出等问题,是一个目前无法全面解决且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但却不能不面对的基本问题。[25]以“原件和抄件谁存档谁送出”为例,学界有明显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见,[26]可见一斑。这些困难,一方面是由于材料不足,特别是“多程”传递的文书存在序列缺环[27],影响了学界对文书完整传递流程的认识。另一方面是因为文书的传递方式不是固定、唯一的,并非总是高度规范的,同时还有其特殊性和灵活性。本文复原的“假设甲2”模式(原件签署→抄件丞批→原件存档/抄件送出)也只是秦汉公文书传递流转方式中的一种,因此只能用来探析“义陵用度简”同类文书,不能用以套用所有官文书的流转传递程序。[28]这提示学界在讨论秦汉官文书的流转程序时不能“一刀切”,用某一种流转方式去套用所有的文书档案;也不能“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用某一种流转方式去否认另一种流转方式。笔者相信,只要是以具体的材料为依据,使用科学合理的推理方法,复原构拟的文书形态又能与简牍相合,应该都是可行的、曾为秦汉时人所使用的文书传递流转方式。

里耶秦简作为目前所见年代最早、数量最巨、内容最富的秦代县级行政官文书,弥补了早期档案史料不足的遗憾,为研究秦代文书档案史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材料。像本文讨论的“义陵用度简”这样的档案文书,里耶秦简中还有很多,但往往残损较甚、释读困难,亟待缀合和编联复原——这有赖于考古学者和简牍学者的努力。但另一方面,从文书学、档案学的视角对里耶秦文书简进行研究的还很不够,特别是逐一对每份文书的生成、传递和存档进行精细化的分析研究,显得格外匮乏——这又需要档案学、历史学、语言文字学等学科力量的介入。因此,要对秦汉三国简牍文书档案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与研究,对秦汉三国官文书的邮传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深入解读,至最终书写中国古代文书档案史,这无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使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需要档案学和历史学、考古学、简牍学、语言文字学等学科学者的共同努力。

七、注释与参考文献

[1]吴宝康、冯惠玲、刘永等先生将“档案”的起源追溯到甲骨卜辞和商周铭文,甚至将远古结绳记事、契刻、图画看成原始档案的萌芽或档案起源的基本形态。毛坤先生将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老子为柱下史,李财富先生将孔子删述六经、向歆父子校订群书、唐宋时人的文献编纂活动等,都作为“孕育时期的中国档案学(思想)”的具体实践。以上所涉,前者不能算作是典型的文书档案,后者将文献整理与档案管理混为一谈,这都是因为一手史料不足而导致研究困难的直接体现。详参: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108-109;冯惠玲.档案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0-23;刘永.档案学概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3-8;黄彝仲.档案管理之理论与实际[M].南京:南京德新印务局,1947:毛序1;李财富.中国档案学史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6-12.

[2][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简(壹)[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前言1,释文123.

[3][6][18][21][26]如:陈治国先生从里耶秦简所见公文书的制作、种类、书写规范、封缄、传送、存档等方面概括介绍了秦代的文书制度;赵炳清先生讨论了文书的收发转批记录和特点,提出收文记录和送出记录只出现于存档文书的卓见;单育辰先生结合简文笔迹总结了简牍中的“某手”与文书转抄的诸多规律,提出了根据笔迹判定文书抄写、流转的可行的方法;邢义田、胡平生、杨振红、单育辰、游逸飞等先生以8-157、16-5和16-6、9-1至9-12等简牍为例,考察了文书的构成、存放形式、行书方式等相关问题;张驰先生讨论了《里耶秦简(壹)》所见的“往来书”的文书格式、笔迹规律和文书运作,归纳总结了“往来书”的撰作和处理程序。此外,陈伟、于洪涛、汪桂海、黎明钊等先生从不同角度对里耶秦文书简进行了相关研究和考察。详参:陈治国.从里耶秦简看秦的公文制度[J].中国历史文物,2007(01):61-69;赵炳清.秦代地方行政文书运作形态之考察——以里耶秦简为中心[J].史学月刊,2015(04):5-16;单育辰.里耶秦公文流转研究[G]//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九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199-209;游逸飞.再论里耶秦牍8-157的文书构成与存放形式[G]//卜宪群,杨振红.简帛研究二〇一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64-69;邢义田.湖南龙山里耶JI(8)157和J1(9)1-12号秦牍的文书构成、笔迹和原档存放形式[G]//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一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275-296;胡平生.里耶秦简所见秦朝行政文书的制作与传送[G]//卜宪群,杨振红.简帛研究二〇〇八,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30-54;杨振红,单印飞.里耶秦简J1(16)5、J1(16)6的释读与文书的制作、传递[J].浙江学刊,2014(03):16-24;张驰.《里耶秦简(壹)》所见“往来书”的文书学考察[G]//李学勤.出土文献(第十辑),2017:164-179;陈伟.秦简牍简牍及所见制度考察[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58-80,41;于洪涛.从里耶简看秦代紧急公文种类与递送方式——兼谈秦汉《行书律》相关问题[J].档案学通讯,2018(06):83-87;汪桂海.从湘西里耶秦简看秦官文书制度[G]//卜宪群,杨振红.简帛研究二〇〇四,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35-143;黎明钊,马增荣.试论里耶秦牍与秦代文书学的几个问题[G]//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五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55-73.

[4]简9-1883&9-1893由整理者缀合,9-2469&9-2471由杨先云先生缀合,鲁家亮先生将4片缀合(鲁家亮先生的缀合成果仅在“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内部讨论过,未单独公开发表),何有祖先生补缀9-1871。整理者缀合见注释[2],其余详参:杨先云.《里耶秦简(贰)》简牍缀合续表[EB/OL].(2018-05-13)[2020-06-2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085;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里耶秦简(贰)》缀合补(贰)[EB/OL].(2018-05-15)[2020-06-2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094.

[5]此处录写的释文参考了《里耶秦简(贰)》释文、“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释文、《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二卷)》释文及笔者的部分校释意见。详参: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秦简(贰)[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123;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里耶秦简(贰)〉简牍缀合续表》等文读后记[EB/OL].(2018-05-15)[2020-06-2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092;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二卷)[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378-379;唐强.《里耶秦简(贰)》简9-1871&9-2469&9-2471&9-1883&9-1893字词校补[EB/OL].(2019-02-14)[2020-06-2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339.说明:释文行首的Ⅰ、Ⅱ、Ⅲ……,表示行第,非原简文字。释文中第Ⅱ行的“库”、第Ⅲ行的“未”、第Ⅳ行的“寅”、第Ⅴ行的“己”等是笔者补释出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便于理解,文中9行释文是按照文书的阅读顺序录写的。下面,再以“严式标准”按照原简的书写格式将释文移录如下:

卅三年三月辛未朔癸未,库□敢言之:守府书曰:义陵□□□用度□五件,其取二件。迁陵今写守□□为信符一封…谒告迁陵。符到谒报,报署工用发。□。敢言之。

三月辛未朔□□,库□敢言之:谒重。敢言之。/郑手。

三月辛未朔□□,库□敢言之:谒重。敢言之。/郑手。

四月辛丑朔壬寅,库…言之:书与以三追,谒重。敢言之。/郑手。 (正面)

四月辛丑朔己酉,库□敢言之:书与以四追,至今未报。谒重。敢言之。/郑〼

四月辛丑朔庚戌,□…丞欧敢告迁陵丞主:移。敢告主。/□手。/五月庚午朔辛卯,迁陵守丞殷告库主:书皆已下,听书,以律令从事。/圂手。/五月辛卯旦,隶妾□行。

五月己丑日中,酉阳隶妾亭以来。/横发。 郑手。(背面)

释文所使用的简牍符号说明:“□”表示漶漫残泐无法释读的字,一“□”表示一字;“〼”表示简牍残断且可确定有文字残缺;“…”表示残损字数无法确定者;“字”(外加方框)表示据残画所补之字。

[6][26]关于简牍文书的阅读顺序,胡平生先生、陈伟先生等均有论述,但言涉“读完正面后……要先读背面左起第一行”或“先读最下面的‘某手’(正面文书书写者的签署)”云云。今按:胡、陈二氏此处应该是说读完“正文”而不是读完简牍的“正面”,因为由于简牍正面空间不足而将内容顺延写到简背者不胜枚举。不过,无论是“正面”还是“正文”,恐怕都不是最直接的判定标准。笔者认为最直接的判定标准应该是“时间”,因此应该首先查看“文书开启记录”(简背左起第一行)中的时间:这个时间之前的内容属于“文书正文”,这个时间之后的内容属于在本站(郡、县)的处理程序。对文书内容进行了三段切分后,内部还有多次处理程序的,再分别按照时间先后确定阅读顺序。具体到“义陵用度简”,正是以时间为主要依据确定Ⅰ-Ⅸ的阅读顺序的。陈伟先生意见参注释[3],其余详参:胡平生.读里耶秦简札记[G]//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简牍学研究(第四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18,43-45.

[7]首先需要交代一下文书的性质。据文书内容来看,该文书的第一发起人是“库□”,传递方向是“库→县廷”;文书最后的处理程序是迁陵守丞殷的批转,传递方向是“县廷→库”。而在“库→县廷”传递环节中,县名之字残缺,巧合的是,该县批转文书的“丞欧”又与里耶秦简屡见的“迁陵县丞欧”同名。因此,极易让人误以为这是一份“库→县廷→库”的县内文书。但据“义陵用度简”的生成过程和里耶秦简所见秦县乡文书传递实例,可以确定它是一份跨县文书,下文将“库□”所在县用A代指,那么“义陵用度简”的完整传递流程应该是“A县库→A县廷(县丞欧)→迁陵县廷(守丞殷)→迁陵库”。详参:藤田胜久.里耶秦简所见秦代郡县的文书传递[G]//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八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194;藤田胜久.里耶秦简的交通资料与县社会[G]//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十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167.

[8]为了方便阅读理解,暂将简文中的干支纪日转写成阿拉伯数字表达,但实际与公元纪年的几月几日不同。权宜之法,请读者周知。

[9]“库□”追书、三追书、四追书的发文时间3月19日、4月2日和4月9日是笔者结合残字、干支朔闰表及发书间隔天数推理得出。此处为方便阅读和理解,先将日期写出,具体的论证过程详见后文。

[10]“库□告县廷书”“丞欧告迁陵主书”“迁陵守丞殷告库书”是先后衍生、紧密相连的三个传递环节,因此无法截然分开。“库□告县廷书”在A县廷完成流转后,自然地转化为“丞欧告迁陵主书”;“丞欧告迁陵主书”送达迁陵县后,自然又进入到“迁陵守丞殷告库书”的流转环节。因此,“库□告县廷书”送达A县廷时的形态也就是“丞欧告迁陵主书”的底本,而“丞欧告迁陵主书”送出A县时的形态也就是“迁陵守丞殷告库主书”的底本。下文在论述各个环节的文书生成、传递和存档时,也不可避免地会有交叉的部分。

[11]试比较“文书正文”中几例比较清晰的“之”字图版(左)和书手“郑”的落款(右)如下:“之”字图版(摹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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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郑”字图版(摹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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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对比以上“之”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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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等形体的“之”区别明显,下部的折画、捺画一笔写成,圆润连贯,其特征典型,书写风格一致,虽然后面三例笔画不甚清晰,但笔势轮廓可见,应该是出自同一书手。两例“郑”字(共有5例,3例漶漫不可识,2例可识),前者见于第Ⅴ行,是“四追书”的落款;后者见于简背左下角,是“库□告县廷书”整份文书的落款。比较两例“郑”字图版,轮廓基本清晰,虽然右字左下部有残,但整体风格相似,结合文书内容和签署的一般规律,可以相信“文书正文”就是由“郑”书写。

[12]这里所说的“形态”主要是指文书内容和书写样式,不包括文书“载体”——即简牍本身。举例言之,在下文复原的图3只能展示“库□告县廷书”的内容和版式,但并不知道是“A县库→A县廷”的文书原件还是抄件(只有等弄清楚了“库□告县廷书”和“丞欧告迁陵主书”的传递流程之后,才能得知它是原件还是抄件)。这与前文复原的图2不同,因为通过笔迹分析,可以知道它就是从A县传往迁陵县的那份文书的原件。

[13]“库□”前后共五次向县廷发文,第一次发文用a1代指,“追书”“再追书”“三追书”“四追书”分别用a2、a3、a4、a5代指。详见下文第4点“‘库□告县廷书’四次追书的时间问题”。

[14][22]赵炳清.秦代地方行政文书运作形态之考察——以里耶秦简为中心[J].史学月刊,2015(04):13,5.

[15]图中的“原件丞批”指丞欧是在原件上进行批转,“抄件丞批”指丞欧是在抄件上进行批转。

[16]以下诸表构拟的文书形态中,“某(誊)”指某内容是经过誊抄的,“誊(某1+某2)”属于同一种笔迹;“某(写)”指某内容是亲笔书写(或负责人授意书佐书写),未经转抄,“某1(写)+某2(写)”一般是两种不同的笔迹(若书手是同一人,则是同一种笔迹)。另外,本文默认签署人和负责誊抄的人(包括抄写文书正文、县廷批转意见)不同,因此将“签署(写)”和“某(誊)”当成不同的笔迹,即按2种笔迹计算。当然,如果文书的签署人和负责誊抄的人是同一人,那么在计算“签署(亲)+某(誊)”的笔迹时就只能算作1种,而表格中“笔迹数量”相应减去一种即可。

[17]其实无论是丞欧“亲笔”还是授意书佐书写,从笔迹上看,都与文书“正文”部分笔迹不同。前文表格中的“某(写)”之“写”也主要是从笔迹的角度出发的,强调其未经过转抄,是原始的书写笔迹。虽然a5文书中丞欧批转部分是丞欧授意书佐“□”书写,但在性质上与丞欧“亲笔”并无差别,这与书佐誊抄“丞欧批转”部分作为存档之用,性质是不相同的。

[18]游逸飞在分析8-157的文书签署时说:“拆封时所作的记录应写于文书正本之上,而非拆封时尚未制作的副本。我们无法想象‘欣’(笔者注:文书8-157的开启者)会将拆封记录写在一块正反面均无字迹的空白木牍上,之后再誊录文书正文内容,使之成为副本。‘欣’的拆封记录必须写在正本上,才能有效检验文书传递是否有所拖延、不合规定。”笔者认为这是正确的。这也是本文排除掉假设乙1和假设乙2“抄件签署”的原因之一。参注释[3]游逸飞文。

[19]此处的“文书正文”包括a5文书的正文和丞欧的批转意见。

[20]由于书写空间不足,“义陵用度简”上的“迁陵守丞殷批转”用双行小字写在“A县丞欧批转”之下,文字十分局促,且漶漫严重,故无法比较“迁陵县签署记录”与“迁陵守丞殷批转”笔迹是否相同。但前文注[16]已说明,笔者默认“某1(写)+某2(写)”是两种笔迹,因此这里将“义陵用度简”的笔迹种类标记为4种。

[21]参注释[3]单育辰文。

[23]详参: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M].济南:齐鲁书社,1987:225;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公元前722年~公元220年)[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34;黄一农.秦汉之际(前220~前202年)朔闰考[J].文物,2001(05):59-64;许名玱.秦历朔日复原——以出土简牍为线索[EB/OL].(2013-07-27)[2020-06-2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71.

[24]在目前已公布的里耶秦简牍中,如本文讨论的这份文书追书次数多达四次者并不多,但可与8-755&8-756&8-757&8-758&8-759&8-1523这份“三追”文书的情况进行对比。后者四次发文时间分别是:卅四年六月甲午朔乙卯(6月22日)、七月甲子朔癸丑(7月10日)、七月甲子朔庚寅(7月27日)、八月癸巳朔癸卯(8月11日),发文间隔约在半个月左右,颇有规律可寻。

[25]邢义田.汉代简牍公文书的正本、副本、草稿和签署问题[G]//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二本,第四分),2011:602.

[26]如:著名的“除邮人”简8-157,主要记录了启陵乡夫向县廷请示任命匄、成二人为本乡邮人和里典,县丞、县尉批转回复启陵乡之事。文书流程包括“启陵乡→县丞、县尉→启陵乡”,于振波先生认为文书8-157是“启陵乡夫→县廷”的文书原件,原件留存县廷,另制抄件送出;邢义田先生、胡平生先生则认为县丞、县尉在原件上批转,最终原件送出,而另制抄件存档;游逸飞先生分析认为文书在县廷的流转程序是“原件签署→原件批转→原件存档/抄件送出”。邢义田、游逸飞文参注释[3],胡平生文参注释[6],其余详参:于振波.里耶秦简中的“除邮人”简[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8-12.

[27]里耶秦文书简很多都是迁陵县廷作为“中转站”的存档文书,在迁陵之前还经过数次传递,但那些传递环节的文书形态,人们无从知晓。因此,要了解文书在迁陵县之前的传递流程和文书形态,就只能通过逻辑推理。这种方法就像“抽丝剥茧”,困难重重,但也是目前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最可行的方案。

[28]例如:简8-63是一份“旬阳左公田→旬阳县廷→迁陵县廷→迁陵司空”的三传文书,与“义陵用度简”的传递环节相似。但将文书8-63中迁陵方面书写的内容(收文记录和迁陵守丞的批转意见)删去后,剩下的内容(“左公田告县廷书”文书正文和旬阳丞的批转意见)只有1种笔迹,与“义陵用度简”的图2(2种笔迹)不同。因此,至少可以说在迁陵县的传递不能使用“假设甲2”的流转方式,文书在旬阳县廷的传递流程也可另作讨论。

本文原载:《档案学通讯》,2021年第2期

作者简介:

张显成,男,1953年生,汉族,成都人。1989年考入四川大学汉语史专业,先后师从经本植教授和赵振铎教授攻读并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西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副所长(2008—2012)、所长(2012—2017.3),现退休返聘。主要从事文献学和语言文字学研究,侧重于简帛和中医文献领域的有关研究。完成和正在从事的各级科研和教改项目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部省级项目11项。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奖和教学奖11项。在中华书局、人民出版社、巴蜀书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26部,其中专著12部,主编12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

唐强,硕士,研究方向为秦汉简牍文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