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汉语言文献研究所主办的“学行堂名家讲座”在336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郑州大学的李运富教授,讲座题目为“如何确定文献用字的后世更改”。文献所副所长王化平教授主持讲座,文献所所长孟蓬生教授和部分师生到场聆听,数百位网友在线旁听。
讲座伊始,李运富教授指出文献用字的后世更改可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两种情况。帝王改字是有意识改字的代表,其改字意图和结果存在不同的情况。秦始皇因避讳改“辠”为“罪”是较为彻底和成功的例子;武则天改“照”为“曌”对文字职能系统影响不大;曹丕改“雒”为“洛”留有残余,导致传世文献二字混用,争论纷繁。李教授重点介绍了“洛”“雒”用字与改字的争议,并通过梳理古籍用字,认为传世古籍中表示洛水及相关地名的“洛”“雒”二字并无严格区分,二者存在交错使用的情况。这种混乱用字关系的形成大致有五种可能性:自然形成而无用字区分、后人改部分“洛”为“雒”、后人改部分“雒”为“洛”、后人混用不同时期的“洛”“雒”、后人混用不同地域的“洛”“雒”。这五种可能性使我们难以厘清“洛”“雒”改字原委。因此,李教授指出,“异文校勘”的方法对考证文献改字现象的作用是有限的,全面考察出土文献用字事实等其他方法的使用是必要的。通过对出土文献用字的全面调查,李教授得出结论:第一,秦统一以前均用“洛”字而不用“雒”;第二,秦统一后表示北洛水用“洛”,表示南洛水改用“雒”;第三,两汉“洛”“雒”继续分用;第四,传统对东汉改“洛”为“雒”的说法难以成立;第五,曹魏改“雒”为“洛”应该属实。
随后,李教授指出,有意识地改字一般有特殊原因,且多有记载,考察出土文献可以判断记载的真实性,我们更多时候需要考证文献流传过程中无意识的用字错讹和用字“当代化”现象。如何对无意识的改字用字现象进行考证,李教授认为可以使用考证相关字符的产生和使用时代以确定“改字”和考证相关义项的产生的使用时代以确定“改字”两种方法。
针对第一种方法的使用,李教授举“景”“影”二字更替的例子加以说明。由于现存对二字记载的传世文献多是后时材料,李教授选取了西汉帛书及东汉碑刻等同时代的材料,指出汉魏以前记录{阴影}义的字均是“景”。其后,李教授结合晋代以后字书与碑刻的记录,认为晋及晋以后“影”字逐渐取代“景”字记录{阴影}义。
针对第二种方法的使用,李教授举“谍”“喋”二字更替的例子加以说明。验以汉代的同时材料与同时代的其他书写材料,李教授指出“喋”在汉代已经存在且可以记录{多言}义,“谍”在汉代亦已存在却无{多言}义的用法。所以,《汉书》中出现的“喋”符合汉代的用字情况,而见于《史记》表示{多言}的“谍”当为后人更改。考察《史记》集解、索隐及相关文献,可以确定改字的时间应在南朝宋梁之际。
此外,李教授强调,传世文献的改字可能由多种因素造成,这时需要结合两种方法进行综合考证。李教授举“匮”“鐀”二字更替的例子加以说明。《汉书》两见“鐀”字表示{匣子},但汉代出土文献与碑刻文献中,记录{匣子}常用“匮”字而不用“鐀”字,《汉书》“鐀”字可能经过后世更改。李教授又综合考察了汉至唐代同时材料与同时书写材料中“鐀”“饋”的使用情况,认为除了《史》《汉》本均用“匮”字这种可能性外,《汉书》还很可能假借“饋”字记录{匣子}义,“饋”字在唐代讹误为“鐀”。
在提问交流环节,文献所叶美玲同学就“洛”“雒”的日常口语使用、后世改字的目的等问题向李教授请教,线上网友就《汉书》用字存古问题向李教授请教,李教授一一给予了回应。
讲座结尾,孟蓬生教授表示,李运富教授近年专注于汉字职用研究,一系列成果将对老师和同学们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和引领作用。最后,王化平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李运富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