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俗字繁蕪是古代石刻等寫本文獻的突出特點,一字多形、多字同用爲其典型表現。衆多俗變形體造成漢字字際、字詞關係錯綜複雜,容易引起正俗字和字詞對應的人爲誤判。科學考釋宋遼金石刻誤釋誤辨的訛俗字,既能爲漢字字用研究和碑刻文獻整理提供鮮活的實證材料,又能充實近代漢字及漢語漢字史等相關研究的具體內容。
關鍵詞:宋遼金石刻;俗字;例釋;近代漢字;漢字史
古字今用、文字假借、字形俗寫變異都是古代碑誌等寫本文獻的常見現象,又以後者最爲突出。一字多形、多字同用乃俗字繁蕪的典型表現,從側面反映出特定時期文獻用字面貌和漢字使用規律。衆多俗變形體導致字際、字詞關係錯綜複雜,容易引起正俗字及字詞對應的人爲誤判。石刻文獻有的用字現象特別是其中的訛俗字,如果不經過深入、細緻地考查,就難以回歸其正確的內部對應關係。一些疑難俗字甚至會成爲碑刻文獻釋讀、整理和研究的障礙。宋遼金碑刻仍有較多俗字,古今學者已進行系列考辨,並取得顯著成績。由於該時期部分碑別字俗變方式不合通常之例,訛變字形較罕見,難以準確辨識,有關釋文和文字編對這些字的認識亦無定論,因此,有必要作進一步研考。今擇取已有著述誤釋誤辨的九則宋遼金石刻訛俗字,對照拓本字形,充分利用已有碑別字書和碑誌釋文成果,進行科學考釋,試圖得出新的、更爲可靠的結論,以期爲漢字字用研究和碑刻文獻整理提供鮮活的實證材料,爲充實近代漢字及漢語漢字史等相關研究的具體內容盡綿薄之力。爲方便檢核,每條材料酌引碑誌原文,並在其後標明出處,再進行詳細考證。
一、北宋端拱元年(988)《祖仲宣墓誌》:“次子宰哥,未
年而亡。”1
拓本“
”《全宋文》2卷一三二、《宋代傳狀碑誌集成》3卷一九〇均錄作“乩”。“乩”爲“卟”的俗字。《說文·卜部》:“卟,卜以問疑也。”段玉裁注:“《左傳》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問疑,故從口。俗作乩。”《集韻·齊韻》:“卟,或作乩。”“卟(乩)”意爲占卜,即通過占卜問吉凶,與誌文所表墓主次子宰哥英年早亡的含義迥別。因此,“乩”與被釋字雖字形相近,但詞義與原文不諧,《全宋文》等“乩”字之釋不可靠。
先分析“
”之構形。其左邊爲“召”之俗寫,《干祿字書·去聲》:“
召,上俗,中、下正。”“召”作“
”已成俗變通例,碑誌等寫本文獻經見,此不贅舉。其右邊爲構件“匕”。故待考字可轉寫作“
”。《龍龕手鑒》收有“
”字,其《乙部》云:“
,徒聊反。”“
”、“
”當爲一字之俗體。《漢語大字典》(下簡稱《大字典》)、《中華字海》等工具書也收列“
”字,均直接轉引《龍龕手鑒》的內容,無釋義,亦無書證。“
”、“
”又爲何字,尚需進一步考查。
誌文“
年”應表年齡義,而“
”音“徒聊反”,即音“tiáo”,與表幼童義的“齠”讀音相同,因而“
”或爲“齠”之俗字。文獻中“齠”“齔”常連用,受兩者構形影響,書刻者遂取兩字之右半,組合成新的俗字“
”4,或異寫作“
”,或省筆作“
”,讀音、意思與“齠”同。這樣的構字方式早有出現。《說文·辛部》:“
,籀文辭从司。”換一種思路,因辭、詞均可表“文辭”義,如碑誌銘文常以“辭曰”、“詞曰”提示之,故“
”或可看作取“辭”之左半、“詞”之右半而組合成的新俗字,唐代墓誌即有用例。唐天寶元年《慕容相及妻唐氏墓誌》:“將永訣於泉扉,遽托
於墨客。”“
”即“
”之俗字,通作“辭”。
“
年”即齠年,齠齔之年,指幼年、童年。傳世文獻和出土墓誌有大量用例。《陳書·王伯山傳》:“第三皇子伯山,發睿德於齠年,表歧姿於丱日。”南朝齊《劉岱墓誌》:“君齠年岐嶷,弱歲明通。”唐《李紹墓誌》:“行立齠年,業隆冠歲。”墓誌原文“未齠年而亡”謂幼年夭亡。
可見,“
(
)”“
”均同“齠”,字形、文意都相吻合,亦能找到文獻驗證,應爲確釋。該條材料爲考釋“
”等字起到橋樑作用,亦爲“齠”字族增補了新成員,《大字典》等可據以補充釋義和例證。
二、遼會同五年(942)《耶律羽之墓誌》:“(羽之) 次兄汙里,前北大王,東丹國大內相。”5
誌文“
”已有錄文或作“
”,如《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下簡稱《內蒙遼代石刻》)、《北部邊疆民族史研究》(下簡稱《北部邊疆》)6;或作“
”,如《文物》7。各家僅以楷書筆畫轉寫原字形,而未明其實際所指。且待考字右上構件不論隸定作“夕”還是“女”,都與誌石原刻有較大出入。
先看拓本“
”字的構形。其下部爲構件“正”之草書,左上部爲構件“
”,右上部實爲構件“攵”。調查碑誌等寫本文字,“整”之俗體大致符合這些構形特徵。如唐《仙宮銘》之
,唐《王玄裕墓誌》之
,五代後梁《蕭符墓誌》之
,三例“整”的俗變字形均與“
”類似。
“
”是否確爲“整”字,還需進一步驗證。誌文該字爲人名用字,所指對象屬遼宗室成員,故可從史書尋找考查線索。據史傳,誌主耶律羽之次兄名“耶律覿烈”。《遼史》卷七五《列傳》第五:“耶律覿烈,字兀里軫,六院部蒲古只夷離堇之後。父偶思,亦爲夷離堇。”“兀里軫”亦寫作“汙里軫”。對照誌文和史乘記載,墓誌言羽之次兄字“汙里
”,與《遼史》“兀里軫”對音,兩名號應指同一人,實爲同音異譯,則“軫”與“
”音同或音近。由此可斷,“
”就是“整”的俗字。《遼史》云:“神冊三年,曷魯薨,命覿烈爲迭剌部夷離堇,屬以南方事。”誌文記汙里整曾任“北大王”,當即史傳謂覿烈所任之“迭剌部夷離堇”。《北部邊疆》8據史書和墓誌記載斷言:“東丹國設有政堂省及其大內相是應當肯定的。”而《遼史》本傳失載汙里整曾任“東丹國大內相”一職。
三、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張秉墓誌》:“封圻悉遂於
寧,士庶略無於搔動。”9遼統和十五年(997)《韓德威墓誌》:“疆場
寧,寇讎畏服。”10
誌銘“
”《宋代墓誌輯釋》11釋作“居”,《洛陽古代官吏事約》12釋作“匠”;“
”《內蒙遼代石刻》13釋作“庭”,《遼代石刻文續編》14(下簡稱《遼文續編》)釋作“庢”,《遼上京地區出土的遼代碑刻彙輯》15(下簡稱《碑刻彙輯》)按原字摹錄。從語境和字形看,兩個待考字當爲一字之俗體,但各家釋讀不一,所釋之字於文意難通,恐皆非。
辨識“
”“
”二字,關鍵在右下構件。遍查古代石刻等寫本字形,我們發現宋遼碑刻文字構件“氐”有作此形者。北宋《石熙載墓誌》“邸”作
;遼《孟初墓誌》有:“賜其子寶謙內供奉班
候。”又有:“子寶謙,內供奉班
候。”其中“
”“
”均爲“祗”之俗體。三字形中,“氐”的變體與“
”“
”之構件“
”如出一轍,則“
”“
”應爲“底”的俗字。底寧,安寧、安靜。如晉‧潘嶽《秋興賦(并序)》:“夙興晏寢,匪遑底寧。”
先分析“疆埸底寧”。“疆”後之字拓片作“
”,按照寫本文獻“易”“昜”相混之例,該字既可爲“埸”字,也可爲“場”字16。但據白居易《奉敕試邊鎮節度使加僕射制》:“戎夷懾服,漢兵無西擊之勞;疆埸底寧,胡馬絕南牧之患。”17《韓德威墓誌》撰文者或引白氏“疆埸底寧”之語而用典,故本文據此錄“
”作“埸”。《内蒙遼代石刻》、《白居易集》(唐·白居易著,顧學頡校點),中華書局1979年,第三冊第1003頁)、四部叢刊本《白氏長慶集》均误作“場”。《張秉墓誌》“封圻悉遂於底寧”一句強調封圻底寧,與“疆埸底寧”意思相同,均形容邊境沒有戰事,天下太平,於墓誌文意甚暢。
古代碑誌文字構件“氐”俗寫作“互”“彑”及其變體已成通例。如:邸,隋《寧贙墓碑》作
,隋《邸仕詢造像記》作
;砥,隋《劉琬華墓誌》作
;低,北齊《魯思明等造像記》作“仾”,隋《張盛墓誌》作
。宋代以前罕見“氐”變異作“
”的字例,北魏《元廣墓誌》“砥”作
,唐《興寺碑》“底”作
,其訛變構件“氐”與“
”近似而有所不同。故“
”“
”“
”“
”等乃“底”“邸”“祗”等字新的俗變形體,反映了宋代以後構件“氐”形體俗變呈現出新的時代特徵,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明《關侯廟碑》:“檢討周如
、區大相、林堯俞。”“
”即“砥”,其部件“氐”延續了宋以來的俗寫形式。
四、遼統和二十六年(1008)《耶律元寧墓誌》:“以其族系北大王府,始壯歲,
於府下。屬南夏作梗,皇朝出師。”18
拓本“
”《碑刻匯輯》(284頁)、《遼文續編》(43頁)、《內蒙遼代石刻》(201頁)均摹錄原字形。該誌銘下文有云:“自
於北府,至官於中省,向四十年,歷八九任。”其“
”字各書亦摹寫之。碑刻文獻整理者常按原樣轉錄一些疑難字形,如能做到準確真實,可提供字形原貌,於文字研究有一定作用,但文字釋讀問題仍未解決,因爲辨認摹寫文字,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旦疑難字辨認錯誤,則直接影響文獻整理效果,如《內蒙遼代石刻》就將前引誌文斷句爲“以其族系北大王府,始壯歲
,於府下屬。南夏作梗,皇朝出師”,著者大概因不明待考字而點破文句。如果摹寫失真,改變了文字原樣,則容易以訛傳訛,嚴重的還會誤導文獻使用者。因此,碑刻文獻整理應儘量考辨出訛俗字所對應的通行正字,這樣於文史等相關研究都會有好處。
上述兩字形“
”實爲“隸”之俗字,誌文表隸屬義。辨識該字關鍵在左上構件,難點亦在此。碑刻“隸(隸)”左邊多變異作“上”與“天”或“夫”的組合體,右邊常作“
”“籴”等。如北魏《侯掌墓誌》之
,北魏《于纂墓誌》之
,唐《郭壽墓誌》之
。“
”中的構件“止”,應通過增繁俗寫構件“上”而生成。可見,把握文字變異規律和字形變異通例,是準確釋讀碑刻俗字的門徑,也是正確辨析字際關係的基礎。
五、北宋重和元年(1118)《韓純彥夫人孫氏墓誌》:“我作銘詩,慰其後
。”19
銘文“
”與“最”的俗體極爲相近。後者如唐《苑玄亮墓誌》作
,南宋《呂願忠六洞詩》作
,明《金剛般若經碑》作
。但“後最”不詞,意思費解,與碑誌文辭例亦不相合,故該字並非“最”字。《安陽韓琦家族墓地》(下簡稱《墓地》)將“
”錄作“
”,下部構件“
”被轉寫爲“
”,有失原貌,而釋錄者未予說明,不知何因。不過,因“
”與“晜”形近,《墓地》(100頁)之釋爲我們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依碑銘常見辭例,被釋字應爲“昆”。後昆,指後嗣、子孫,碑誌文經見。如:西晉《郛休碑》:“爰勒金石,永昭後昆。”隋《李君妻王沙彌墓誌》:“乃鐫盛德,貽諸後昆。”武周《甘元柬墓誌》:“垂代業於後昆,永芳塵而無易。”“昆”或作“晜”。《廣韻·魂韻》:“晜,同昆。”只因誌石文字構件“弟”草寫,加之刊字者不明書者意圖而訛刻,於是“晜”訛變作“
”。
類似訛誤字形,碑誌原刻不在少數。每種訛刻形體僅偶爾出現,字書一般無載,給碑文釋讀、整理設置了障礙。辨識這類字形需緊密結合其所在語境義、碑誌文例和刊刻狀況進行綜合考查,方能得出比較可靠的結論。碑刻文獻整理也應特別留意其中的誤刻文字,有兩種較爲穩妥的處理辦法:其一,徑改石刻銘文的誤刻字,然後加注詳細說明,最好闡明判斷原文錯誤的理由。這樣便於不同領域學者利用碑誌材料從事跨學科研究,同時又能提高碑刻文獻整理的科學性。其二,嚴格按石刻字形原樣移錄銘文,以保持文獻原貌,然後加注分析原刻錯誤,指出正確的文字。經過這樣處理,使用者可借助注釋判斷正誤得失,從而科學有效利用石刻材料。
此條考釋意在說明,碑誌這種原發性“文字偶誤”現象客觀存在,文獻釋讀要注意科學考辨,文字研究要注意區別對待。
六、金大定二十年(1180)《大昊天寺妙行大師行狀碑》:“又□□□擇名馬萬匹入進,所得回賜,
歸寺門。20
碑拓“
”《遼寧省博物館藏碑誌精粹》(下簡稱《精粹》)(287頁)、中華書局本《全遼文》卷十、《全遼金文》21、《北京佛教史地考》(下簡稱《史地考》)22、《遼代石刻文編》23、《中國婦女通史·遼金西夏卷》24、《新編續補歷代高僧傳》25、《北京歷史文化遺產集論》(下簡稱《遺產集論》)26等均錄作“示”,還有一些轉錄或注引此碑銘的著述亦同。
依行狀碑前後文敘述,入進名馬上萬,然後將所得回賜“示歸寺門”,表意含混,邏輯不清,表明“
”作“示”非爲正解。再調查石刻“示”字主要俗變形體:東漢《趙君墓碑》作
,北魏《王翊墓誌》作
,東魏《杜文雍等十四人造像記》作
,未見右下作兩點的字形。由此可知,“
”非“示”字。
其實,“
”乃“亦”的俗字。書刻者常改變“亦”上下構件寫法,上部“亠”或變異作“
”,下部或變成一豎筆、三點畫,於是整字變異作“
”,見北魏《李蕤墓誌》;有時將“亦”下部異寫成一豎鉤、三點畫,整字即變作待考字“
”。東魏《元融妃盧貴蘭墓誌》:“
既有行,來儀朱邸。”原刻“
”與“
”構形相同,應是“亦”之俗字無疑,而《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27、《磁州北朝文化》28錄文均作“示”,疑皆因形近而誤。北魏《于神恩墓誌》:“即從清廟,
轉朱輦。”“
”也應爲“亦”,《新見北朝墓誌集釋》29誤作“示”。
通過多方面例證,上述考釋大致揭示出寫本文獻“示”“亦”兩字俗變的基本通例,即字形右下作兩點畫的應是“亦”字,而非“示”字。此乃區分“示”“亦”之俗體的關鍵特徵。寫卷P.2160《摩訶摩耶經》卷上:“在世亦復失好名稱。”甘博003《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第五:“得一微火爆我身者,不亦快乎?”30兩“亦”字均作“
”,可爲佐證。
七、金大定二十年(1180)《中都大昊天寺妙行大師碑銘並序》:“清涼十願,
又過之。”31
碑銘刻於《大昊天寺妙行大師行狀碑》碑陰,《全遼金文》(619頁)、《史地考》(42頁)、《遺產集論》(99頁)均附載此篇碑文。拓本“
”三書錄文均作“今”,雖文意可通,但字形相差甚遠,不取。諦視被釋字,字形帶有隸古定特徵。考釋該字,需全面調查古文字材料。我們仔細梳理甲、金、小篆、石經古文等發現,“
”實爲“師”字,考辨如下。
師,甲骨文作
或
,金文《盂鼎》作
;《傅卣》又加形作
,改變線條書寫形式,《石鼓文》作
,《說文》小篆作
;左邊構件位移,《三體石經·僖公》作
。關於“
”到“
”之形變,商承祚先生曾有過精闢論述,其《<說文>中之古文考》云:“師,甲骨文作
,金文同。金文又作
,篆文同。石經之古文作
,乃將
移上橫寫。”所論完全符合古文字形的演變序列。《說文·帀部》:“
,古文師。”“
”乃“
”之訛變字形。“
”隸書作“
”,楷書作“
”。《玉篇·巾部》:“
,古文師字。”碑拓“
”爲“師”字無疑,碑銘“清涼十願,師又過之”亦文從字順。
八、金大定二十年(1180)《中都大昊天寺妙行大師碑銘並序》:“定慧等學,經論俱通。
妄交徹,理事圓融。以如幻力,建大梵宮。”32
碑拓“
”可轉寫作“
”。已有著錄成果釋讀該字存在如下問題:缺釋,如《史地考》(43頁)、《遺產集論》(99頁);摹錄,如《全遼金文》(620頁)摹作“
”;誤釋,如《精粹》(288頁)錄作“直”,易克中《妙行大師碑銘注釋》33釋作“非”。
此謂“
”乃“真”的隸古定字,只是其下部構件帶有隸書風格。真,《說文》古文作
,《說文·部》:“
,古文真。”唐《碧落碑》作
,傳抄古文還有“
”“
”“
”“
”等變體34,其上部均爲構件“
”,即古文“
(殄)”之變35,上述《全遼金文》轉寫作“止”,轉寫失真。“真妄交徹”爲佛教用語,見於唐釋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真妄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36《妙行大師碑銘》當引此語典。“真”爲重要的佛教觀念,與“妄”相對。因此,考釋“
”字有助於相關宗教詞語和碑刻文獻的解讀。
九、南宋紹興二十一年(1151)《姚安禮妻陳氏墓誌》:“曰宏,嘗再預薦送,
友之士也。”37
拓本“
”《新中國出土墓誌》(重慶卷)釋作“學”。調查字書及寫本文字,我們未發現“學”上部變作“䒑”的字例。除字形懸殊外,“學友”於文意亦不通,故該字定非“學”字。
今謂“
”爲“孝”字。孝,從老省,從子。隋《牛諒墓誌》:“內崇
道。”“
”爲“孝”的隸古定字。隸書“孝”常作東漢《白石神君碑》之
、隋《蕭瑾墓誌》之
等。“孝”之構件“耂”或變異作“
”。如唐《楊孝恭碑》“孝”作
。“
”則在融合“
”“
”等字寫法的基礎上,將上部橫、撇兩畫連筆書寫,形成新的構形特點,故不易辨識。此墓誌前文云:“逮還,母泣以別。論者以爲純孝所召,有以導前日之行也。”“孝”作
,其寫法可與“
”比勘。
從文意上看,“學友”指同學,與誌文表意不符。“孝友”意爲孝順父母、友愛兄弟。《詩·小雅·六月》:“侯誰在矣,張仲孝友。”毛傳:“善父母爲孝,善兄弟爲友。”我國自漢代始有舉孝廉的選官用人方式。因陳氏之子姚宏爲“孝友之士”,故“嘗再預薦送”。該詞墓誌文習見。如東漢《張遷碑》:“君之先出自有周,周宣王中興,有張仲,以孝友爲行。”唐《于君妻韋耶書墓誌》:“孝友溫恭,言容淑令。”北宋《楊繹墓誌》:“而孝友之德,出於天性。”可見,釋“
”爲“孝”,文從字順,可爲定論。
注释: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遼金元石刻異體字研究及新見字字形譜”(批准編號:15BYY115)、全國高校古委會項目“隋唐五代石刻新見字形整理及字譜編纂”(批准編號:1709)、中央高校重大培育項目(SWU1709214)階段性研究成果。
1 北京圖書館金石組:《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
2 曾棗莊、劉琳:《全宋文》,上海辭書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7冊第43頁。
3 曾棗莊:《宋代傳狀碑誌集成》,四川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896頁。
4 如此說能成立,則字形“
”實際上帶有“齠”、“齔”二字的表義特徵。
5 蓋之庸:《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3頁。
6 孟廣耀:《北部邊疆民族史研究》,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2頁。
7 內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遼耶律羽之墓發掘簡報》,《文物》1996年第1期。
8 孟廣耀:《北部邊疆民族史研究》,第63頁。
9 洛陽市文物工作隊:《洛陽出土歷代墓誌輯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第743頁。
10 蓋之庸:《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第117頁。
11 郭茂育、劉繼保:《宋代墓誌輯釋》,中州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3頁。
12 楊作龍:《洛陽古代官吏事約》,朝華出版社,2007年,第21頁。
13 蓋之庸:《內蒙古遼代石刻文研究》,第21頁。
14 向南、李宇峰:《遼代石刻文續編》,遼寧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5頁。
15 劉鳳翥、唐彩蘭、青格勒:《遼上京地區出土的遼代碑刻彙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10頁。
16 参看曾良《“盼望”、“疆場”俗變探討》一文有詳細探討,《中國語文》2008年第2期。
17 (唐)白居易《白氏長慶集》,文渊閣四庫全書本,卷七四。
18 劉鳳翥、唐彩蘭、青格勒:《遼上京地區出土的遼代碑刻彙輯》,第10頁。
19 河南省文物局:《安陽韓琦家族墓地》,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100頁。
20 王綿厚、王海萍:《遼寧省博物館藏碑誌精粹》,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219頁。
21 閻鳳梧:《全遼金文》,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16頁。
22 包世軒:《北京佛教史地考》,金城出版社,2014年,第40頁。
23 向南:《遼代石刻文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86頁。
24 方建新:《中國婦女通史•遼金西夏卷》,杭州出版社,2011年,第88頁。
25 趙超:《新編續補歷代高僧傳》,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310頁。
26 包世軒:《北京歷史文化遺產集論》,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第97頁。
27 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71頁。
28 孔令德:《磁州北朝文化》,磁州文化叢書編委會,1998年,第557頁。
29 王連龍:《新見北朝墓誌集釋》,中國書籍出版社,2015年,第60頁。
30 黃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495頁。
31 王綿厚、王海萍:《遼寧省博物館藏碑誌精粹》,第220頁。
32 王綿厚、王海萍:《遼寧省博物館藏碑誌精粹》,第220頁。
33 易克中:《妙行大师碑铭注释》,政協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編:《石景山文史》第十輯,2004年。
34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線裝書局,2006年,第808頁。
35 季旭昇:《說文新證》,臺灣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643頁。
36(唐)釋澄觀撰,于德隆點校:《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上冊),線裝書局,2015年,第1頁。
37 中國文物研究所:《新中國出土墓誌•重慶》,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218頁。
(何山,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重慶北碚 400715)
(本文原載:《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十輯)
作者简介:
何山,男,汉族,四川仪陇人。西南大学副研究员,文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2004—2010年,师从毛远明教授学习碑刻文献,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10年7月进入汉语言文献研究所、出土文献综合研究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出版专著《魏晋南北朝碑刻文字构件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宋辽金元石刻异体字研究及新见字字形谱》、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辽金元墓志纂注》等多项科研项目;发表论文50余篇。
研究方向:文字训诂、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何山,男,汉族,四川仪陇人。西南大学副研究员,文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2004—2010年,师从毛远明教授学习碑刻文献,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10年7月进入汉语言文献研究所、出土文献综合研究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出版专著《魏晋南北朝碑刻文字构件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宋辽金元石刻异体字研究及新见字字形谱》、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辽金元墓志纂注》等多项科研项目;发表论文50余篇。
研究方向:文字训诂、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