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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讀書班 | 安大簡《詩經》討論紀要(2019.11.08-11.10)
时间:2019年11月17日 18:29   作者:本站编辑   编辑:本站编辑   审核: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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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之水》

11月8日研讀《揚之水》,學者們主要從形式和詩意的角度分析了“女(如)以告人,妨其躬身”這兩句詩。

呂珍玉提出,安大簡《揚之水》於毛詩“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後增加“女(如)以告人,害其躬身”兩句,使得全詩三章章六句,形式上較為整齊;但於詩意上加上這二句反而累贅,倒像讀者解讀詩人何以不敢以告人。

王寧(記錄著按,棗莊廣播電視台)注意到安大簡整理者引用了《荀子·臣道》引《詩》曰:“國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雖小異,但說明荀子時期看到的《揚之水》裡還有“妨其躬身”這句,“妨”即“害”。《毛詩》不知道怎麼把這兩句丟了。他又提到《焦氏易林·震之渙》中“腐臭為患,害於躬身”與安大簡本《揚之水》的末句一樣,不知二者是否有關係。另外,《易林·井之離》有“臭腐為患,自害躬身”,也可供參考。呂珍玉贊同在形式上,毛詩“是掉了兩句”,但就詩意而言,有這兩句反而有如讀者體會何以不可告人的原因,被寫者加入了。

顧國林則認為這只是一首講男女私情的歌,講的是自由的愛情,這段情不可公開,最後四句是女子勸情人保密。程羽黑評論道,民間歌曲的對象不一定是民間人物,對《詩經》的一大誤解,就是把歌詠的作者和對象混淆,以詩中所詠有貴族意象斷定作者也是貴族。文學是可以想象的,殊難質實言之。呂珍玉也表示了對顧說的疑慮,認為這會導致“我聞有命”這句話難以說通。她認為《君子偕老》有“象服”的說法,服者同樣有其身份。

《山有樞》

11月9日,讀書班主要就《山有樞》一詩展开讨论,主要探討了“樞”字音义、“訶”字意义和“宛其”訓解三个问题。

一、關于“樞”字音義

谭樊馬克首先提出“樞”字讀音問題,他講到大家不會覺得“樞”从區聲,是昌母字(“貙”是彻母字)奇怪,不过在《詩經·山有樞》中“樞”读如“歐”(參見《古字通假會典》335-336頁),如果不看注解就會以為是大新聞了。《廣韻》中沒有影母一讀,由此舊注可貴之處。王寧指出,“樞”字本義是“戶樞”(《說文·木部》),並非木名,讀音是昌朱切,昌紐侯部。毛傳曰:“樞,荎也。”《釋文》:“樞,本或作蓲,烏侯反。”整理者也指出石經亦作“蓲”。《爾雅·釋木》:“櫙,荎。”郭注:“今之剌榆。”《釋文》:“櫙,音歐。”則《毛詩》的“樞”本字當是“櫙”,從木蓲聲,與“樞”非一字。“樞”的烏侯反讀音應該是通假為“櫙”的讀音。石經的“蓲”(《說文·艸部》去鳩切,溪紐侯部)、簡本的“枸”(見紐侯部)亦皆“櫙”(影紐侯部)的通假字。需要注意的是,古書罕見用“樞”為木名者,毛傳的用法很特異,故其“樞”字到底是通假還是形訛仍值得考慮。譚樊馬克贊同《詩》中的“樞”不是“樞紐”之“樞”。

二、關於“訶”字的討論

王寧提出《毛詩》中的“且以喜樂”,簡本作“訶樂”,整理者云:“‘訶’‘喜’義近。”按:“訶”古訓似無“喜”意,簡本的“訶樂”疑即古書常見的“歌樂”,“訶”是“謌(歌)”的通假字。《管子·形勢解》:“民之所歌樂者,美行德義也。”《禮記·儒行》:“歌樂者,仁之和也。”《淮南·齊俗》:“其歌樂而無轉,其哭哀而無聲。”出土文獻中,“訶”似或作“㰤”,都與“歌”通假(見《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482-483頁)。“歌”或寫作“㰤”“訶”,此外“㰤樂”聯文也常寫作“哥樂”。“喜樂”“歌樂”應該都是古人的常用語,意思類同。孟蓬生認為:“如果參照《毛詩》,‘訶’可以讀‘嘉’或‘哿(雙聲符字)’,兩字都有‘樂’訓。《禮記•禮運》有‘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鄭玄注:‘嘉, 樂也。’《漢語大詞典》‘哿’注有歡樂義。‘樂’有快樂和音樂兩義,‘訶’有快樂和樂歌兩義,似可互參。”洪波則認為:“‘歌’與‘樂’有轉喻關係。《論語》‘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今江淮官話言人之喜樂亦云‘唱歌吆吆的’。”

另外,呂珍玉提出安大簡中有“𠓗亓死也”,其中“𠓗”為疾貌,這對於《毛詩》“宛其”的訓解頗有参照作用。毛傳訓為“死貌”接近其義,但不如“𠓗”字字形中三隻兔疾奔傳神。她還指出龍宇純《絲竹軒詩說·讀詩管窺》歸納《詩經》中“×其×矣”32句,以“宛”為“苑”之通假字。

椒聊(樛)

11月10日主要討論了“椒聊(樛)”的釋讀問題。

呂珍玉問道:“‘椒聊’構詞如何?單呼?纍呼?‘螽斯’、‘ 螽’、‘ 斯螽’,到底這是怎樣的構詞?求教指點。”

王寧說:“孔穎達正義引陸璣《疏》曰:‘椒聊,聊,語助也。’把‘聊’當成語氣助詞。現在根據安大簡本‘聊’作‘樛’,是否也該如此理解?《爾雅·釋木》云:‘朻者聊’,很可能是針對‘椒聊’之‘聊’而作的訓釋,‘樛’即‘朻’。《說文》:‘茮,茮莍。’段注:‘茮莍蓋古語,猶《詩》之椒聊也,單呼曰茮,纍呼曰茮莍、茮聊。《唐風》:椒聊之實。毛曰:椒聊,椒也。’”譚樊馬克認為“椒聊”叠韵。

孟蓬生認為:“‘聊’為語辭,僅此一見,知陸說難以憑信,段氏不從《釋文》而從《毛傳》,我認為是正確的選擇。”隨後他根據自己小時候在家鄉的生活經驗,提出“聊(樛)”就是跟花椒特別近似的一種植物“木蓼”。他說:“木蓼之實與花椒之實十分相似(有網友在度娘問:這是什么樹?學名叫什么?果實極像花椒,有紅有綠。百度知道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96324877942898508.html),未成熟時青綠色,成熟時為深紅色。我本人未見過木蓼樹,但看網上之圖片,其莖葉間似無刺,而花椒樹是有刺的。‘蓼’、‘樛’同从翏聲,與‘聊’同在幽部,故可相通。‘樛’古音在幽部,‘櫟’古音在藥部,聲母相同,韻部相近,所記實為一詞。綜上所述:‘椒聊(樛)’之構詞方式為同義複合。”孟蓬生同時指出:“‘椒聊(樛)’疊韻,不排除其為疊韻聯綿詞(可能由更早的復輔音演變而來),而後代分化為兩個同源詞的可能性。詩中用椒聊起興,主要是看重它們果實纍纍(蕃衍)。古人後宮稱‘椒房’,當兼取其香氣和蕃衍之義。”

呂珍玉認為孟先生對“椒聊”復合構詞分析精闢新穎,異於前人。程羽黑也認為孟先生的意見“極有道理”。

關於“木蓼”的特性,孟蓬生補充道:“木蓼可生食,有香氣。過去主要用來榨油,但榨的油有澀味。據說有人把木蓼攙到花椒裡賣,一般人不會察覺。”譚樊馬克認為“蓼”也應該有辛辣味,孟蓬生表示同意,并證明如下:

香、辛常相伴。《說文•出部》:“蓼,辛菜,薔虞。从艸,翏聲。”《說文•火部》:“熮,火皃。从火,翏聲。《逸周書》曰:‘味辛而不熮。’”段注:“《方言》注曰:‘癆、瘌皆辛螫也。’按此等字皆雙聲同義,而癆爲尤近。”

《說文•口部》:“嚛,食辛嚛也。从口。樂聲。段注:“嚛謂辛螫。……《火部》引《周書》:‘味辛而不熮。’《吕覽•本味》:‘味辛而不烈。’嚛與熮、烈同義。《玉篇》云:‘《伊尹》曰:‘酸而不嚛。’’此古《伊尹》書之僅存者。‘酸’疑當作辛。‘辛而不嚛’,即《本味》之‘辛而不烈’也。”

樛(聊)之於櫟,猶蓼(熮)之於嚛(癆)。而所謂“烈”或“瘌”即今之“辣”字也。

周厲王,金文“厲”或作“剌”。烈祖,金文作“剌祖”。厲山氏即烈山氏。可知在酷烈的意義上,厲、烈、辣為同源字(詞)。

執筆:劉蕭冬 张荣琴 何義軍

審覈:王化平

終審:孟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