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讀書班 _ 安大簡《詩經》讀書班討論紀要 (2019.11.1).pdf
11月1日,討論圍繞《牆有茨》進行,音韻學方面討論了與“螏䖿”相關的古音問題,訓詁學方面討論了“中冓”“讀”“螏䖿”等詞的訓釋問題,文獻學方面討論了《牆有茨》的詩旨。
一、音韻學
毛詩之“墻有茨”,安大簡作“墻有螏䖿”。楊軍認為:“我感覺是一個*dzl->*dz-l-,複輔音單音節變成了雙音節,實際上是音節中的元音嵌入兩個輔音之間,前音節的韻尾-t,大約是因為受後音節起首輔音l的同化而增生。例子太少,以後再慢慢找。”他進一步指出:“唐代的語流音變,逆同化。1.《晉書音義上》帝紀第三卷,《晉書》三:‘浩亹,《漢書》金城郡浩亹縣。孟康曰:浩亹音合門。顏云浩音誥,水名。亹者,水流夾山岸若門。《詩·大雅》鳧鷖在亹,亦其義也。今俗呼此水爲閤門河,蓋疾言之耳。浩音閤。’(3223.9.5)案《毛詩音義》:‘亹,音門。毛云:山絶水也。鄭云:亹之言門也。’(365.24)‘浩音誥’者,見母號韻去聲:kɑu;‘浩音閤’見母合韻入聲:kɑp;‘亹音門’明母魂韻平聲:muən。‘誥門’變讀爲‘閤門’,即kɑu muən→kɑp muən,前音節‘誥’的韻尾受後音節起首輔音影響變爲-p,正好就成了‘閤’的音。跟昨天的例子(記錄著按:指的是10月31的討論)相似,也是逆同化。案‘誥’的韻尾-u與‘門’的聲母m-共有唇特征,-u→-p符合音理。2.《晉書音義下》列傳第五十七卷,《晉書》八十七:‘驪靬,顏音驪力馳反,靬音虔。今其土俗人呼驪靬,疾言曰力虔。’(3282.8.3)‘驪,力馳反’者,來母支韻平聲lje;‘力’來母之韻入聲ljək;‘虔’羣母仙韻平聲ɡjɛn。何超所谓‘今其土俗人呼驪靬,疾言曰力虔’者,即:lje ɡjɛn→ljək ɡjɛn,前音節受後音節起首輔音影響而增生-k韻尾。”他進一步指出:“複輔音聲母之間嵌入該音節的韻母,可能是C-L-式、C-R-式連綿詞的一個來源。”王弘治認為:“茨讀蒺藜的確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dzl類的複輔音從類型上講,有點怪,藏文的齒音s、z後可以接-r、-l,但ts tsh dz之後就不可以。鄭張的構擬把邪母構擬為*lj和*sG兩類,把*z的位置留給從母,這樣從類型上可以跟藏文相近。他用此構擬解釋《魯詩鏡》裡‘齊侯’作‘夷侯’,‘蝤蠐’作‘狩夷’的現象。這個解釋還不盡完美,如蒺藜的讀音,下連到現今方言中的嵌l詞,還不甚明白為何分音之後,會嵌l,但這種現象本身古今倒是非常相似。”楊軍補充到:“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這個蒺藜出現在楚簡,但起初是不是楚人的漢語不好確認,鄭張先生的系統應該比戰國時期早得多,楚人在講漢語之前的語言是什麼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不會完全跟中原和西部的漢語一樣,也不會跟後來的藏語一樣(藏語的材料太晚,他们的語言有多少層級也不是太清楚)。我疑心蒺藜這種雙音詞是從單音詞來的,暫時作為Tsl-型複輔音之間嵌入元音或韻母考虑,不是嵌入了。”施向東認為:“毛詩‘墻有茨’,安大簡寫成‘墻有蒺藜’,至少有以下幾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漢語正在由單音節音步向雙音節音步過渡。不僅這一例。《說文》‘胄,兜鍪也’,段注:‘古曰胄,漢曰兜鍪’。此類‘古曰X,漢曰XX’在段注中不是孤例。段玉裁看到了從古到漢的‘單→雙’的變化。楚簡顯示了這一過渡。從單到雙,是漢語韻律類型的變化。二、蒺藜為茨,這是訓詁,不是反切。雖然它是顧炎武舉的先秦反切的例子之一,但顧氏所言太唐突。顧氏同時所舉的例子如‘何不為盍’,根本不合反切體例,‘不可為叵’,亦不合雙聲條例。未見有以中古切語為被切字作訓詁者,如以东方為德红方也。三、藜字是上古來母為r,不是l,所以說蒺藜为‘嵌l詞’,就要假定這裡l與r之間发生了交替。上古兩個流音之間的交替是常見的,如‘聿’又曰‘不律’之比。”
二、訓詁學
1.關於“中冓”的訓釋
胡平生指出,毛詩“中冓”一詞阜陽漢簡作“中講”,此處“中”訓為“宮中”當無疑問。呂珍玉指出,《詩經》中常見方位詞提前構詞(“中林”“中河”“中谷”),故“中冓”可以理解為“冓中”,即“隱密之內室”。她进一步指出:“《詩經》在先秦有不同讀本,傳授者多家,寫成不同字形常見,安大簡是其中一個讀本,毛詩派、魯詩派想必也有師承,說與宮室無關,也非至理。詩中由牆……冓(內室),如陳奐解毛詩,較說成中夜之言,更為銜接流暢。”
2.關於“
(讀)”字
孟蓬生認為,“讀”當讀為“誦”,宜作“公開宣講”解。其根據有四:①“韇”通“筩”,《説文•革部》:“韇,弓矢韇也。从革,賣聲。”又《竹部》:“筩,斷竹也。从竹,甬聲。”《廣韻•屋韻》:“韇,箭筩。”漢劉向《新序•義勇》:“﹝芊尹文﹞抽弓於韔,援矢於筩,引而未發也。”《左傳•昭公十三年》“奉壺飲冰” 晉杜預注:“冰,箭筩蓋,可以取飲。”;②“讟”通“痛”,《説文•誩部》:“讟,痛怨也。从誩,𧶠聲。《春秋傳》曰:民無怨讟。”方言:“讟,痛也。”;③“讀”通“誦”,《説文•言部》:“讀,誦書也。从言,賣聲。”;④“讀”通“誦(訟)”,《漢書•高后紀》:“平陽侯馳語太尉勃,勃尚恐不勝,未敢誦言誅之。”《史記》作“訟言”。《漢語大詞典》:“誦言”公開聲稱;明說。誦,通“訟”。寧鎮疆認為如將“讀”訓為“公開宣講”,則《清華簡三·芮良夫毖》中的“道讀善敗”將不好理解。劉洪濤補充到,如將“善敗”理解為偏義復詞,那麼就不存在理解上的問題了。不過,寧鎮疆迅即指出從“道讀善敗”的下一句“俾匡以戒”來看,“善敗”更像是偏向“敗”的一邊,故認為孟蓬生的訓釋還有討論的空間。對於寧鎮疆的懷疑,孟蓬生也做了回應:“把好的和壞的都公開講出來,使人有所勸懲,有什麼不可以嗎?”董珊認為,“籀(抽)讀善敗,俾匡以戒”當作互文見義理解。他還說:“對揚的不僅是王休,記誦的還有些教訓。古人開明,善敗都講,不太箝制。”劉洪濤認為,“道”“讀”作如字讀亦可講通文義,不必作破讀處理,“道讀善敗,俾匡以戒”就是數說善惡,使之匡和戒自己。顧國林、劉洪濤等認為讀和說同義。對此,孟蓬生指出:“首先承認其意義的差別,然後再看其意義是否有聯繫,三看其語源如何,這個可能就是仁智互見了。”他進一步指出:“同訓未必同義,同義未必同訓,要用現代語義學的眼光看待古代訓釋。如果按照古人的辦法互訓,則所有這些跟言說有關的動詞都可以用‘說’或‘言’來解釋。《孟子·公孫丑》:‘為王誦之。’趙注:‘誦,言也。’《論語·子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皇侃疏:‘言者,說也。’《呂氏春秋·大樂》:‘其可與言樂乎?’高注:‘言,說。’《釋名·釋言語》:‘言,宣也,宣彼此之意也。’誦、言、說可以互訓,但它們難道是完全同義的詞嗎?所以《爾雅》:‘揚、讀、曉、謂、道,說也。’作為古代訓釋是完全成立的,但我們不能因此認為‘揚’‘讀’‘曉’‘謂’‘道’是完全同義的詞,它們都有自己的詞義特點和用法。即以《論語》為例:《論語·子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恐怕不能說成‘子罕誦利與命與仁’、‘子罕說利與命與仁’。”王寧認為:“《毛詩》‘不可詳也’,簡本‘不可諹也’,整理者指出《韓詩》作‘揚’,大概是宣揚的意思吧。”
3.關於“螏䖿”的訓釋
王寧認為,將“螏䖿”解作“蜈蚣”當不可信。“《牆有茨》用蒺藜起興,說牆有蒺藜,不可束也、不可掃也、不可襄也,可能就是為了防攀爬刻意栽植的,所以不可去除。中冓之言是隐秘的,所以不可对外宣扬。”劉釗指出,“墻上種蒺藜是北方常見的習慣,一是因蒺藜長得快,攀附能力強,二是因蒺藜帶刺扎手,可以阻止人爬墻頭。”蕭旭指出,顧炎武、戴震、俞正燮等認為“蒺蔾”正切“茨”。楊軍則認為,“蒺蔾”不是反切。
4.關於安大簡與《詩經》新釋的問題
劉釗指出:“很顯然,當時的《詩經》已經相當的定型化。安大簡《詩經》那麼多異文,其實只體現了和今本用字的不同,並非用詞的不同。可總是感覺有人不甘心,覺得不從這些異文裡解釋出不同的意思出來就浪費了,或寫不出文章來了,於是就愛發奇想,非得没必要地立異,可解釋得又很不好。”蕭旭指出:“應該在尊重漢人舊訓的基礎上再求新。”楊軍補充到:“從安大簡來看,《詩經》(在戰國時期)確實是相當定型了,這些異文說不定能找出楚人的漢語特點。”
三、文獻學
關於《墻有茨》的詩旨,季旭昇據上博一《孔子詩論》“《牆有茨》,慎密而不知言”認為:“此詩實刺衛宣公謀害伋子,自以為縝密,公子壽早已得知,因而自願代兄赴死。三家詩即主刺宣公,甚是。”
執筆:葉 磊
審覈:王化平
终審:孟蓬生